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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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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1-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翟红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董事会秘书王平浩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签订矿业权资源整合委托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委托控股股东支付七元矿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1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思晔、李易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1-070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阳煤01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从7.08%减少至6.08%。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收到杭州富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葛明先生、张巧芳女士发送的通知,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根据2021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截至2021年9月7日,富生控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51,713,172股,其一致行动人葛明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4,298,293股、张巧芳女士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800,000股。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根据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富生控股、葛明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A股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即不超过32,552,172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合计减持不超过32,552,172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1月29日期间合计减持不超过21,701,448股。截至2021年11月16日,尚余26,088,172股未完成。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四期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1-071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四期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18日,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 备案及挂牌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30 亿元)。

根据北金所下发的《接受备案通知书》(债权融资计划【2021】第0732号),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成功发行了规模为3亿元人民币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6日全额到账,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39 公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1-070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5日收到独立董事谢德仁先生的辞职申请。谢德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谢德仁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谢德仁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比例要求。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谢德仁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谢德仁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谢德仁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

公司董事会对谢德仁先生在任期内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1-08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固安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5707亿元。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60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和2021年5月13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审批额度已使用6.715亿元,本次使用5.5707亿元,累计使用12.2857亿元,剩余147.7143亿元未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本次被担保对象固安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安支行于2021年11月16日签署《保证合同》,为固安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固安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安支行签署《借款合同》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保证合同期限为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用于支持固安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为固安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固安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5707亿元,均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发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420.33亿元;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3.0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44.79%,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10.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9%。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REITs申请获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8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础设施REITs申请获受理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进展

1.就本公司以旗下主体持有的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至通城段项目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简称本项目)之事宜,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获悉,本项目的基金管理人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于2021年11月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分别提交了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上市及中信证券-中交投资高速公路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等材料,并于2021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对上述事项的受理通知,基础设施REITs试点申报工作进展顺利。

2.根据香港联交所相关上市规则,本公司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构成分拆上市。本公司已按照香港联交所规定提交PN15申请,目前香港联交所已同意本公司进行分拆上市。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底层资产情况

本项目底层资产为湖北中交嘉通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嘉通)持有的武深高速嘉鱼至通城段(简称嘉通高速)及其附属设施,嘉通高速主线全长90.975公里,起于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止于咸宁市通城县,途经赤壁市、崇阳县等地。

嘉通高速于2013年10月正式开工,2019年9月通过竣工验收,决算总投资88.18亿元。嘉通高速的南段和北段分别于2016年2月6日和2016年8月28日开始试运营收费,收费期限均为30年。

(二)项目结构图

(三)项目要素表

三、后续推进安排

本公司将密切跟进项目审核进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1-055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本公司中标以下重大工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工程中标价合计约人民币8,169,545万元,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0年营业收入的8.40%。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45 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公告编号:2021-067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016号公司一楼10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雪松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其他7位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他2位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吕子男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全部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钱军亮、吴月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维维 公告编号:2021-061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本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林斌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于航航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赵惠卿先生,副总经理曹荣开先生及财务总监赵昌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翟耸君、邢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9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情况:2021年11月16日,公司董事长马振珠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51,000股。

一、增持情况概述

2021年11月16日,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马振珠先生的通知,其于2021年11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长马振珠先生承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董事长马振珠先生此次增持属个人行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6日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公告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21-05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本公司中标以下重大项目: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董事、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1-058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董事、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6日收到杨吉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杨吉平先生向本公司董事会请辞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职务,其董事会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主席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也同时终止。以上辞任即日生效。

杨吉平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没有不一致意见,也没有任何因辞任而须告知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其他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及杨吉平先生确认,没有因其辞任而可能影响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营运的任何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杨吉平先生对本公司的付出和贡献。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1-059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16日收到罗梅健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罗梅健先生向本公司监事会请辞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根据本公司章程,该等辞任将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罗梅健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之间没有不一致意见,也没有任何因辞任而须告知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其他事宜。本公司监事会及罗梅健先生确认,没有因其辞任而可能影响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营运的任何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公司吸收合并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平能 公告编号:2021-08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公司吸收合并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拟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公司”),同时平庄能源将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收益、应交税费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出售给平庄能源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且龙源电力以现金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下属公司持有的部分新能源业务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21年第30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定于2021年11月17日上午9:00召开2021年第30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本次交易进行审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平能,股票代码:000780)将在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公告并复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购重组委的审核结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