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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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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氯氮平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2021-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128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艾立华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议案》,关联董事艾立华、王安安、艾亮、陈晨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根据《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2021 年 11月5日至 2021 年11月25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艾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81元/股)的 130%,已触发“艾华转债”的赎回条款。

鉴于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艾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

截至2021 年11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艾华转债”,关联董事艾立华、王安安、艾亮、陈晨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129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新国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21 年 11月5日至 2021 年11月25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艾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81元/股)的 130%,已触发“艾华转债”的赎回条款。鉴于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不行使“艾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0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 年 11月5日至 2021 年11月25日期间已触发“艾华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艾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

当“艾华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艾华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艾华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50号文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公开发行了69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9,100万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34号文同意,公司6.91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3 月 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艾华转债”,债券代码“113504”。自2018年9月10日起,“艾华转债”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

二、“艾华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根据《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2021 年 11月5日至 2021 年11月25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艾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81元/股)的 130%,已触发“艾华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艾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在本次“艾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存在交易“艾华转债”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张

除此之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艾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艾华转债”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当“艾华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 是否行使“艾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3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00一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4日。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关于为南京宁渌建设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7日、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更新后)》。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一11月30日上午9点一12点,下午1点一5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1月3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人:张星星,梁涵。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6”,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一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〇二一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21年11月2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长夏雪松先生持有286,000股A股,持有423,142股B股,合计持有709,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2%;董事、总经理王剑虎先生持有214,825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3%;副总经理周建平先生持有256,100股A股,持有452,007股B股,合计持有708,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1%;副总经理宋健海先生持有320,252股A股,持有127,358股B股,合计持有447,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8%;副总经理陈健先生持有256,100股A股,持有31,096股B股,合计持有287,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1%;副总经理胡国奋先生持有256,100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0%;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吕子男先生持有239,200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因缴纳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等个人资金需求,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0%),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股份均不会超过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2021年11月25日,公司副总经理周建平先生减持股份数量共计5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副总经理陈健先生减持股份数量共计5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吕子男先生减持股份数量共计5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董事长夏雪松先生、董事、总经理王剑虎先生、副总经理宋健海先生和副总经理胡国奋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持股比例以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502,542,367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以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520,141,976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是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安排实施,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进度,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45 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公告编号:2021-068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先生的通知,获悉黄伟兴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股票质押延期购回。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本次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先生基于资金安排,对前期已质押的股份办理了部分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通过本次质押延期购回取得的资金将继续用于黄伟兴先生控制的部分企业(不包括天奇股份或其参股、控股子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先生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5,932,8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54%,占公司总股本的4.2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无锡天奇投资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合计31,465,172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4.10%,占公司总股本的8.3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招信智赢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公司股份未做质押。

综上所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合计47,397,972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64%,占公司总股本的12.50%。

3、黄伟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天奇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黄伟兴先生办理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购回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造成影响。目前公司股价远高于本次质押的预警价格及平仓价格,具备充足的安全边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如若出现平仓风险,黄伟兴先生及无锡天奇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黄伟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4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审议的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1、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21年11月24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21年11月25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理财产品投资过程中不排除理财收益受市场波动等影响,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信谊”)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关于氯氮平片(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1B04174),该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一、该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氯氮平片

剂型:片剂

规格:2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人: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152

审批结论: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该药品的相关信息

氯氮平片主要用于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由瑞士山德士(诺华前身)研发,最早于1972年在瑞士和澳大利亚上市。2020年5月,上药信谊就该药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向国家药监局提出申请并获受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针对该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989.68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境内该药品的主要生产厂家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IQVIA数据库显示,2020年该药品医院采购金额为人民币14,556万元。2020年,上药信谊的该药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2,553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等领域将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因此上药信谊的氯氮平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扩大该药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因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该药品可能存在销售不达预期等情况,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1-093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氯氮平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5月24日披露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本行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计划自2021年5月24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增持本行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邮政集团将根据本行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11月24日,根据本次稳定股价方案,邮政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累计增持本行A股9,725,000股,增持金额50,042,795.36元,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的0.0105%。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已实施完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行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实施前,截至2021年5月21日,邮政集团持有本行A股62,153,914,189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的67.2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邮政集团计划自2021年5月24日起六个月内根据本行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4日本行披露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11月24日,根据本次稳定股价方案,邮政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累计增持本行A股9,725,000股,增持金额50,042,795.36元,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的0.0105%。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实施后,邮政集团持有本行A股62,163,639,189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的67.29%。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邮政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份,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承诺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有关规定。

(三)本行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邮政集团所增持本行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