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2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4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货款人民币20,311,492.47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20,311,492.47元本金,自2019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至2019年8月18日,自2019年8月19日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计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止2018年7月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上海曜迅工贸有限公司货款余额为20,311,492.47元,公司已在2018年度对该应收账款余额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后续年度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若存在部分或全部货款收回的情形,将对货款收回的当期的净利润产生有利影响;若存在全部货款不能收回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以后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起诉基本情况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与上海曜迅工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货款事项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南山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0305民初21783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4288784A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79号花园城数码大厦A座901A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建

被告一: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82219885R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敏

被告二:上海曜迅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0800558364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陈春公路867号-3

法定代表人:陈俊伟

(二)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立即连带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20,311,492.47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20,311,492.47元本金,自2019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至2019年8月18日,自2019年8月19日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计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

2、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2017年7月5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约定双方在智慧健康、智能家居、物联网等领域展开合作,并由原告向被告一提供产品。该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但具体合作事项应由双方或双方的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控股公司)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签订后,被告一以被告二名义向原告及原告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出采购订单采购芯片等产品。原告一直以来都依约履行供货义务。然而,被告却未能依约履行付款义务。截至今,被告已拖欠原告货款人民币20,311,492.47元。虽经原告再三催讨,被告仍旧未能支付其拖欠的货款。

另外,两被告还存在人格混同,两被告应就案涉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为了保障其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诉至人民法院,恳请依法裁判,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止2018年7月公司应收上海曜迅工贸有限公司货款余额为20,311,492.47元,公司已在2018年度对该应收账款余额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后续年度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若存在部分或全部货款收回的情形,将对货款收回的当期的净利润产生有利影响;如存在全部货款不能收回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以后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的依法维权行为,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同时,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5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12月1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10,179,444.93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9,749,444.93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430,000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12月1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10,179,444.93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9,749,444.93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430,000元。预计上述政府补助对公司2021年度及之后年度的利润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相关年度损益的影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5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6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赵燕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亦争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 议案1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玉新、金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6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2月1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于静女士作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赵长美女士、李冬妮女士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当日,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缩短会议通知时间后,于同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于静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于静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日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1-082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此次现金管理外,公司在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嘉实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持有份额总数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嘉实中证稀有金属主题ETF发起联接A,基金代码:014110;嘉实中证稀有金属主题ETF发起联接C,基金代码:014111)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不少于10,000,000.00份,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卖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证券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29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质上的全资子公司一一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一一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集团”)于2021年12月1日联合竞得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综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的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益比例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51%、金桥集团49%。

一、竞得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地块1: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综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E08-01、E07-01、E03B-01、E04B-01、E04A-01地块(地块公告号:202112903)

四至范围:东至润荷路西侧绿化带,南至综七河北侧绿化带,西至春景路,北至洲涛路南侧绿化带。

土地总面积:109697.4平方米,出让面积:109697.4平方米。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办公楼,租赁住房。

容积率:E07-01地块:2.0,E04A-01地块:3.0,E03B-01地块:2.5,E08-01地块:2.0,E04B-01地块:2.5。

详见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于2021年10月29日发布的《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编号:沪告字[2021]第129号)。

成交价格:人民币183011万元。

(二)地块2: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综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E01-04、E02A-01、E03A-01地块(地块公告号:202112904)

四至范围:东至桥江路,南至苍泓路、E01-05地块,西至E01-03地块,北至洲涛路南侧绿化带。

土地总面积:101997.6平方米,出让面积:101997.6平方米。

土地用途:租赁住房,居住用地。

容积率:E03A-01地块:3.0,E02A-01地块:2.5,E01-04地块:2.0。

详见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于2021年10月29日发布的《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编号:沪告字[2021]第129号)。

成交价格:人民币168260万元。

(三)地块3: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综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E06-01、E05-04地块(地块公告号:202112905)

四至范围:东至春景路、E06-05地块,南至E06-05、综七河北侧绿化带,西至西引河东侧绿化带,北至丹漪路。

土地总面积:63149.3平方米,出让面积:63149.3平方米。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容积率:E05-04地块:2.0,E06-01地块:2.0。

详见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于2021年10月29日发布的《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编号:沪告字[2021]第129号)。

成交价格:人民币99114万元。

联合申请拿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竞得后,联合申请方将新设各地块的项目公司,由各项目公司与出让方签署出让合同。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竞得上述地块,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有助于主营业务发展。

三、风险提示

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且周期性波动显著,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本项目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交割公告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1-4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交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分别购买相关资产及股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41)。除非本公告另有说明,本公告所用词语的涵义与《关联交易公告》中该等词语的涵义相同。

截至本公告日,标的资产对应的所有权、义务、责任和风险已转移至买方。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1年12月1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1-4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公司H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通知,中国石化集团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增持了公司部分H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21年12月1日,中国石化集团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骏公司”)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H股35,000,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3%。本次增持前,中国石化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83,262,377,393股(其中A股82,709,227,393股,H股553,150,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68.77%;本次增持后,中国石化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83,297,377,393股(其中A股82,709,227,393股,H股588,150,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68.80%。

二、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H股

增持数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含本次增持股份)

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含)发生之日起的12个月内

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中国石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国石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1年12月1日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9号),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 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批复文件的要求,在股东大会的 授权范围内择机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盐酸氨溴索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90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盐酸氨溴索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公司产品盐酸氨溴索注射液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主要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手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截止目前,持有该产品生产批文的厂家较多,公司该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该产品的技术水平,有利于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但该产品未来生产和销售可能受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体经营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1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14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申请产业用房调剂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印发《坪山区产业用房调剂管理暂行办法》【深坪投〔2020〕40号】,向坪山区相关主管部门申请部分产业用房调剂。

同意授权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本次调剂申请的相关手续。坪山园区产业用房调剂的最终情况以深圳市坪山区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