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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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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49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董大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集约化暨全力打造提取中心与制剂中心协同生产的最新产线布局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同时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50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5:00在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添大道11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并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51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最新产线布局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同时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2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1元,共计募集资金31,702.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2.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969.2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CDA4022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9〕2657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7.3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7,7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56.6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373.39万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0〕0003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在建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及有关情况

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受到疫情影响以及项目建设前期与有关部门协调施工区域周边地面排洪(污)沟改道、道路施工等市政建设工程,导致项目无法按原定计划在2021年12月完成建设。

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等实际情况,经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

四、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集约化暨全力打造提取中心与制剂中心协同生产的最新产线布局规划,结合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基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及生产成本管控方面考虑,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涉及的制剂产线建设地点调整至已全面运行的制剂中心(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3号),项目主要产线暨提取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不变,仍在距离制剂中心直线距离约800米的原实施地点(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云锦村)继续建设,逐步形成公司提取中心。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最新产线布局规划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基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作出的决定,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改变,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完成,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着眼于未来发展规划审慎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建设内容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并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进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并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进行调整。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及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及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52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2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1元,共计募集资金31,702.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2.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969.2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CDA4022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9〕2657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7.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7,7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56.6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373.39万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0〕0003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在建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等。

注2: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的承诺投入募集资金包含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5,838.68万元。

注3: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承诺投入募集资金包含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4,457.00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2021年11月25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在期限内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1年11月26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范围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使用期内,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53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对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生物”)的通知,新天生物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天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新天生物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补充质押)。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1-051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许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孙长卿先生、独立董事邹欣女士、魏刚先生和张波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祝义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上述5%以下的股东不包含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丰、赖元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4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截至2021年9月22日,你公司持有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股票8,583,164股,占其总股本的4.9902%。2021年9月23日上午,你公司通过管理的基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世华科技股票9,000股,持股比例首次超过5%,达到5.0024%。你公司在持股比例达到5%后未按规定停止交易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0月8日,又继续交易世华科技股票,持股比例增至5.5660%,直至2021年10月11日,才通过世华科技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意识,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相关决定,并将以此为戒,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对上市公司主体作出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00万股(含)、不超过2000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1.1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4)。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1年8月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8月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2021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及(公告编号:2021-09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654,44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610%,购买最高价格为8.26元/股,最低价格为7.7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9,978,45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