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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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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吕浩平先生、高仁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银彬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建设规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达、佀荣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国富永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永钰”)现持有公司股份8,747,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635%,并非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国富永钰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已于2021年9月2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国富永钰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9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0,000股。

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国富永钰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国富永钰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上市前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国富永钰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在相关公告中予以说明。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6月6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国富永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本企业应遵循前述承诺的方式进行交易,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企业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上市前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每股净资产的价格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企业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企业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本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计划减持股东将根据监管要求、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价格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相关减持股东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436.00万份。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324人。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

根据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门科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1、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0月11日。

2、授予数量: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为1,436.00万份。

3、授予人数: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24人。

4、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21.00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上激励对象包括外籍人士1名:ANGEL YIGON ZHENG ZHENG。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放弃认购股票期权共计2.00万份,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324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1,436.00万份。

8、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较好(B)、良好(C)、合格(D)、不合格(E)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6)。

4、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1年11月29日,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手续已完成,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股票期权登记表》,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436.00万份;

2、股票期权名称:普门科技期权;

3、股票期权代码:0000000863、0000000864、0000000865。

四、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授予日使用该模型对授予的股票期权进行测算,该等费用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80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8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81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健康科技”)与常州光尘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尘健康科技”)签署合作协议合资设立温岭万邦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生产轻奢非医用口罩、广告定制口罩,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万邦德健康科技以货币出资255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光尘健康科技以货币出资245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9%。

光尘健康科技负责组建管理团队负责公司生产与销售,承诺合资公司未来扣非净利润指标:2022年2,000万,2023年2,500万,2024年3,125万。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资公司已实现2022年业绩指标,万邦德健康科技及其关联方约定以现金收购光尘健康科技所持合资公司49%的股权,收购定价参照有证券资质评估机构按收益法评估值协商确定(届时按评估2023年预测扣非净利润计PE倍数不低于10倍)。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情况

名称:常州光尘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天安工业村A座厂房二楼232

法定代表人:张得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办公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常州坐看云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5%,常州迪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常州康裕德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万邦德健康科技与光尘健康科技投资设立温岭万邦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暂定名),合作经营期限10年,经营期限届满,双方可协商延长经营期限,注册地址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注册资本500万元,万邦德健康科技出资255万元,出资比例占51%,光尘健康科技出资245万元,出资比例占49%。主要生产轻奢非医用口罩、医用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

四、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常州光尘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二)公司治理安排:

1、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

2、合资公司设经理1名,由乙方提名并经执行董事聘任,具体负责合资公司经营管理;

3、合资公司设监事1名,由乙方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4.合资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甲方提名并经执行董事聘任。

(三)双方的职责与承诺:

1、甲方负责协调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合资公司无偿使用“万邦德”商号,为合资公司注册地进入中非产业园区,争取税收优惠政策等。

2、乙方负责组建管理团队负责合资公司生产与销售,承诺合资公司未来扣非净利润指标:2022年2,000万,2023年2,500万,2024年3,125万。承诺金额将作为触发甲方收购乙方所持合资公司股权的判定条件。

3、乙方及其关联方提供给合资公司的产品生产技术、外观设计等权属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益,无偿归合资公司使用,涉及专利的签署专利许可协议。

4、合资公司每年度由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甲乙双方同意合资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不进行分配。

5、对甲方原有的平板口罩生产线及熔喷布生产线进行恢复性生产,相关费用由甲方或其关联方承担。

(四)其他约定事项

1、业绩达标与回购, 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资公司已实现2022年业绩指标,甲方及其关联方必须在年报披露的30日内启动全部以现金收购乙方所持合资公司49%的股权,收购定价参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有证券资质评估机构按收益法评估值协商确定(届时按评估2023年预测扣非净利润计PE倍数不低于10倍),乙方需按照合资公司评估预测承诺不少于二年的扣非净利润业绩(从2023年开始),有关业绩补偿按照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款分四年支付,具体条款于双方正式签署的收购协议中约定。

2、除不可抗力外,合资公司业绩触发约定收购条件,若截至2023年6月30日,甲方及其关联方未启动收购乙方所持公司49%股权,乙方有权随时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并对公司进行清算,合资公司清算后2年内,甲方、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康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届时除已有业务外不得从事与合资公司相同或相似的轻奢口罩的生产销售,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合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

3、若合资公司未实现2022年业绩指标或甲方及其关联方未收购乙方所持合资公司49%股权,则合资公司自2023年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红利分配。

(五)违约约定

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的违约金为100万元;

2 除不可抗力外,若合资公司业绩触发约定收购条件,甲方应收购而未收购乙方所持公司49%股权,则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违约金为500万元;

4 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外,应承担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主要从事轻奢非医用口罩、广告定制口罩业务,系公司医疗器械板块防护用品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扩大公司战略布局,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正在筹建中,相关业务尚未开展。同时,因宏观经济、监管政策、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标的可能存在业务进展迟缓等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拓展轻奢非医用口罩、广告定制口罩业务,拓展了医疗器械板块防护用品业务,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有助带动公司原有平面口罩及熔喷布业务。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82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32元/股(含),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023)。

2021年3月23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情况如下:

二、 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3月16日至2021 年3 月22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936,154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234,038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触及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收盘前半小时内交易情况

2021年3月24日,因操作人员对交易操作失误对收盘半小时之前未成交的三笔委托撤单不完全,导致在收盘前半小时发生被动成交91,100股,成交金额1,136,312元,未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相关人员已加强对交易软件的熟悉和股份回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学习,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其他时间收盘前半小时内未有回购股份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1-089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148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及《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推进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泓科技”)、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泓微电子”)进行增资并相应变更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06日披露的《立昂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及《立昂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金瑞泓科技、金瑞泓微电子于近日完成了变更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分别取得了由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一、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28FB739U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盘龙南路52号

法定代表人:王敏文

注册资本:70,751.32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5日

营业期限:2016年12月15日至2036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硅材料、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人工晶体材料、复合半导体材料及半导体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电子产品研发;数据处理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29UYTC8N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盘龙南路52号9幢

法定代表人:王敏文

注册资本:45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19日

营业期限:2018年09月19日至2038年09月18日

经营范围:半导体硅片、微电子材料、复合半导体材料及半导体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产品研发;数据处理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于2021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1,343,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3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5.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8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0,074,1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0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2,366,02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5,591,506股。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