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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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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202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1-091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10月19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中国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期产品240”,产品起息日为2021年10月19日,到期日为2021年11月30日。

2021年11月08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中国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101”,产品起息日为2021年11月08日,到期日为2021年11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10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2021-08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7,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24.71万元。赎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7.67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购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459”,具体情况如下: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投资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

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

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

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含本次公告所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备注: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为4亿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的额度。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光大银行电子回单;

2、中国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

3、中国光大银行权利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02日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紫鑫药业”)于2020 年 6 月 10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于2021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于2021年6月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于2021年6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于2021年7月14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于2021年8月7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于2021年9月15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于2021年10月26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于2021年11月25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上述公告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

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新增债务逾期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初元”)、 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子公司吉林紫鑫桂鹤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桂鹤”)、子公司吉林紫鑫金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金桂”)部分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债务逾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逾期债务金额合计约为:366,613.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8.08%,占总资产的34.89%。

注:上表中的逾期本金,均不包含尚未支付的利息以及因逾期可能产生的违约金和罚息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2.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 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等方式;同时通过加快 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3.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所持有的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康平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康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0,378,7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261%。其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10,378,6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26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其累计被司法冻结公司股份210,378,7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26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轮候冻结268,662,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768%。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此次股东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上述相关股东均未收到其他方关于司法轮候冻结事项的法律文书或通知。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轮候冻结数据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1-032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40,870,800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80号),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科亿”)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并于2020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7,251,84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748,156股。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1,001,844股限售股已于2021年6月10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共涉及8名股东,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股份数量为40,87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7%,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2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德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东粤科纵横融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东粤科南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在本企业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

(2)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信息披露。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提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4、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企业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本企业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公司股票,从而为本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持有的公司上市前的股份在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刘益民、广东德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德沁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怀义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欧科亿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

(二)欧科亿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欧科亿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民生证券对欧科亿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0,870,8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6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易信息”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赵旭先生、蔡学敏先生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蔡学敏先生因工作变动,已无法继续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中信建投证券委派余皓亮先生接替蔡学敏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未尽事项等督导职责(余皓亮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赵旭先生和余皓亮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蔡学敏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附件:

余皓亮先生简历

余皓亮,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项目等。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7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1,086,960股,限售期为24个月,占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易信息”)目前总股本数的比例为1.25%。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39,200股,并于2019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6,956,59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7,174,06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782,52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共涉及战略配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对应股票数量为1,086,96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5%。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2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限售股,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对象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保荐代表人变更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旭、蔡学敏。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蔡学敏先生因工作变动,已无法继续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中信建投证券委派余皓亮先生接替蔡学敏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未尽事项等督导职责。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卓易信息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86,96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5%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号机组建设完成

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0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号机组建设完成

并投入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于2019年8月收到新安县城市管理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新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标人,公司2019年8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2019年9月2日,项目公司城发环保能源(新安)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新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4.8亿元。该项目采用BOT(建设一运营一移交)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人,中标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职责。项目总规模为12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800t/d,采用2×400t/d的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预留二期用地,暂不建设。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底,项目累计总投资4.68亿元,土建、安装工程已基本完成。2021年10月30日,城发环保能源(新安)有限公司召开新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首次会议。1#机组于10月29日22时启动并网发电,于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顺利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设备运行稳定,经济指标良好,各环保参数达标。2#机组计划于2021年12月20日投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完成,预计对公司今后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由于项目运营期间存在政府垃圾处理费支付和垃圾量不足等风险,虽然公司已经做好应对措施,但运营期间具体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1-100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机械或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完成超短期融资券注册(中市协注〔2021〕SCP373号),注册金额为100亿元,有效期2年(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0-80的公告)。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本期超短融)的簿记,本期超短融按面值发行,发行额为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91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2.45%,起息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兑付日期为2022年3月1日。本期超短融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本期超短融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的营运资金。

本期超短融发行的相关文件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