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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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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18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16,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452,1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最高成交价为7.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5元/股,成交金额47,291,136.0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4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0,727,096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10,181,77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19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

并购基金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深圳前海唐人神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合伙企业;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新签署〈深圳德威创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深圳德威创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2016年11月14日,并购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企业名称为深圳德威创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出资已全部募集到位。2019年12月11日,深圳德威创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召开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期限延长两年,至2021年11月14日止。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11日、2019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75、2016-191、2017-006、2019-197)。

2021年11月30日,深圳德威创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召开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期限由“2016-11-14至2021-11-14”变更为“2016-11-14至2024-11-14”。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1-15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披露了公司为“龙湾二期滨海湿地修复工程(一阶段)施工”项目的中标单位。

日前,公司与上述项目的发包人签署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包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工期:19 个月

4、2020年公司未与招标人发生类似业务。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142,368,086 元

2、工程建设地点:温州中心城市东部龙湾二期围垦区

3、工程内容:工程范围跨龙湾二期 3#、4#围区,一阶段工程建设总面积约132.06万㎡ ,其中修复面积127.10万㎡,预留基础设施、市政配套等面积4.96万㎡,一阶段范围内(3#施工道路以北)的水系恢复、护岸建设、生态岛、生态绿地建设、植被修复,并结合处置区(3#施工道路以南)开展土方消纳。

4、结算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付款证书的 80%进行支付,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待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其余 15%作为工程结算暂扣款,经全过程咨询单位审价并经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复审后,提供本项目有关全部资料并移交完成后,支付至全部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8.5%。剩余1.5%为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施工单位须无条件协助配合移交运行管理部门。

5、工期:19 个月。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龙湾二期滨海湿地修复工程(一阶段)施工”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7.21%,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上述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

1、《龙湾二期滨海湿地修复工程(一阶段)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5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1-056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5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8,000万元-36,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及《关于回购股份事项中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及金额的议案》,结合近期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等情况的积极变化,并基于对公司经营、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宜及未来相关激励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1.515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5元/股(含),将回购金额区间由18,000万元-36,000万元调整为33,000万元-6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回购金额的议案》,基于对公司经营、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宜及未来相关激励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区间 由33,000万元-66,000万元调整为66,000万元-1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27日-11月26日期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24,863,08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944%。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24,863,08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944%,最高成交价为34.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48元/股,成交总金额661,249,972.2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09,830,000股的25%,即 27,457,500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 年 10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8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6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8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51)、《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488,796 股,占公司总股本0.36%,最高成交价为2.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125,973.64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2,764,265股。公司 2021 年11 月8 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00,0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8,191,066股)。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1-05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1-065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回购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金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至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1.36元/股(含)。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511,23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022,47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2021年7月3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9月2日、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1月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和《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截至2021年11月末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39,9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5956%,最高成交价为13.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5,080,508.8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1年6月18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7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6,570,538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642,634股。

(三)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12月 1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34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51)。

2021 年 8月 12 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8 月 13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到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为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7.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1,570,80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年8月1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07,728,104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6,932,026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69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8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岭民爆”)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易普力100%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岭民爆,证券代码:002096)自2021年10月20日开市时起停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0日和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号)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号)。

202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11月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同时,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岭民爆,证券代码:002096)于2021年11月3日开市时起复牌。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等程序,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莺妹女士的通知,获悉王莺妹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质押及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1-056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市工商投”)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贵阳市工商投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贵阳市工商投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贵阳市工商投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并及时告知公司。

三、备查文件

1、贵阳市工商投股份质押告知书;

2、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758,000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股本的0.2641%,最高成交价为9.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2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4,903,974.4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4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5,652,927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