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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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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投瑞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及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投资)公告

国投瑞银锐意改革灵活配置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0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于2021年12月03日至12月27日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期间,单个基金账户每一开放日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不得超过50万元。

(2)敬请投资者做好交易安排。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锐意改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及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0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于2021年12月03日至12月27日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期间,单个基金账户每一开放日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不得超过50万元。

(2)敬请投资者做好交易安排。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1-090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5.00元/股(含)调整为54.5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2)、《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一、回购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最高成交价为3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09元/股,成交总金额63,330,91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1年3月10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639,066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起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659,766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62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5.0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55,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5%,购买的最高价为49.90元/股,最低价为45.2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9,990,215.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严格遵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8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616,7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404,17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及2021年11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21-095、2021-103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经营范围变更,其他事项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

经营范围变更前: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无线充电产品、智能家居产品、移动智能产品、智能硬件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变更后: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0133320P

名称: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6号

法定代表人:刘昊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叁仟伍佰零肆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2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说明

为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相关部署,完善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21年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工作,存量企业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应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使用规范条目表述,并对原登记经营事项进行规范调整。

因此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与公司原披露的变更后经营范围存在不一致(不涉及实质内容的变更),公司也已对原披露的《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内容作相应调整,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2021年12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制度文件。

四、备查文件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及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02日

华宝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666-0666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根据《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现金红利时,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a99.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 权益登记日当天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的,以及基金份额在途的(例如已办理转托管转出,但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其基金份额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前未作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投资者适用于现金分红。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机构查询和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站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收益分配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准。凡希望修改收益分配方式的,请务必在2021年12月3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选择现金分红的投资者如果应分得红利款小于10元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份额。

5、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本基金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本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1-06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86

转债代码:127048 转债简称:中大转债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07,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最高成交价为3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19元/股,成交金额67,815,775.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45.0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7月16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1,915,05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10,478,76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4日、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工商变更的主要事项

二、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内容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900592330

2、名称: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5、法定代表人:岑国建

6、注册资本:壹亿零肆佰万人民币元

7、成立日期:2006年08月28日

8、营业期限:2006年08月28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减速电机、减速器、电机、电机驱动器、机器人控制器、工业机器人、通用及专用设备、机床及其相关零部件、各种主机专用轴承、五金工具、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5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1月29日、11月30日、12月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不存在泄露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 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5,000-10,000万元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上述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计划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838,5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6%,最高成交价14.87元/股,最低成交价14.38元/股,回购价格均未超过既定的回购价格上限,支付的自有资金总额为5,633.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130,060股(含前次回购计划回购股份3,291,5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2%。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方式、回购数量、回购交易的委托时段、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本次回购计划实施中,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2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1,262,79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7,815,698股)。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推进本次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