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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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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
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

202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一166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

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2021年11月26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康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申请。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管理人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申请。2021年12月1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收到了永康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程序。江南制造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表决通过,有待长沙中院裁定批准,能否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一、法院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57)、《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62)、《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2021年11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管理人向永康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申请。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管理人向长沙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申请。

2021年12月1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收到了永康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程序。

二、法院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影响

永康法院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后,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由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负责执行。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依法、严格按照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推进执行工作,确保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依法、高效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

根据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及经营方案,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可能对公司合并口径下2021年度的净利润、2021年末的净资产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三、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表决通过,有待长沙中院裁定批准,能否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21年4 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2020年度亏损108.01亿元,2020年末净资产为-44.23 亿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3、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金华中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的执行如涉及行政审批备案的,行政审批备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股份分配和处置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化。如果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已宣告破产,

铁牛集团破产后续处置可能会引起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

6、若裁定受理破产的子公司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该等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若裁定受理破产的子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该等公司将单独进行破产,即视为债权人自愿放弃参与协同重整而获得的股票、现金等偿债资源,同时该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7、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以及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裁定批准和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8、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重整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168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及主要原因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存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存在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13.4条、13.5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 年4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068)。

二、进展情况

1、目前法院裁定批准公司的重整计划。

2021年9月28日,在金华中院和永康法院的监督和见证下,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现场评审。2021年9月30日,根据评审投票结果最终确定由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上海钛启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致博智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的后顺位备选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9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32)。投资人合计应付的20亿重整投资款已全部支付到位,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4)。

公司及八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9 时0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2021年11月9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11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57)、《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56)。

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57)、《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62)、《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07破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12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65)。

金华中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后续公司将在既有业务的基础上,借助重整契机,彻底消除公司的债务负担,实现公司资产机构的优化、经营状况的改善,推动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有助于公司消除“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的风险警示。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一069)以及《铁牛集团对有关事项的说明》,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的资金余额为3.1亿元。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铁牛集团对众泰汽车下属全资子公司众泰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传动”)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并且,因铁牛集团作为担保人在2019年替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代偿7,085.29万元贷款而形成债权,相关债务已转由众泰传动承接,众泰传动与铁牛集团由此互负债权债务关系。后众泰传动向铁牛集团发函行使抵销权,即:众泰传动将其承接的对铁牛集团7,085.29万元的债务与铁牛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众泰传动资金7,085.29万元进行了抵销。抵销后,铁牛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23,914.7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056 )。

经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债权人永康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中心”)、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债务抵偿协议》,总部中心同意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众泰汽车司法重整之日,将豁免或减免对上市公司部分债权合计共23,914.71万元,该等豁免金额相应抵偿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对众泰汽车的资金占用,若签订上述《债务抵偿协议》后,因法院裁定终止众泰汽车的重整程序,并宣告众泰汽车破产的,协议约定的债务豁免失效,各方债权债务恢复原状。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063)。已经公司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079)。2021年6月9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0)浙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受理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公司重整进展情况见上文。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2020年度亏损108.01亿元,2020年末净资产为-44.23亿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第(二)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3.7 条的规定,公司将每月进行一次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金华中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的执行如涉及行政审批备案的,行政审批备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股份分配和处置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化。如果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表决通过,有待长沙中院裁定批准,能否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以及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裁定批准和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一167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9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0)浙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受理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推进各项重整工作,公司自2021年6月17日以来,每五个交易日均对外披露了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2021年6月29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07破13号《决定书》,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1年7月23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07破13号《复函》及(2021)浙07破13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准许公司在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同时许可管理人决定继续债务人的营业行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8月5日上午9时00分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17时,表决通过《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和《管理人继续执行职务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15)。

2021年9月28日,在金华中院和永康法院的监督和见证下,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现场评审。2021年9月30日,根据评审投票结果最终确定由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上海钛启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致博智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的后顺位备选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9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32)。投资人合计应付的20亿重整投资款已全部支付到位,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4)。

公司及八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9 时0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2021年11月9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11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57)、《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56)。

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57)、《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62)、《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07破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12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65)。

2021年11月26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永康市人民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申请。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管理人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申请。2021年12月1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收到了永康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程序。江南制造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表决通过,有待长沙中院裁定批准,能否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66)。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有关的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1、公司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表决通过,有待长沙中院裁定批准,能否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21年4 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2020年度亏损108.01亿元,2020年末净资产为-44.23 亿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3、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金华中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的执行如涉及行政审批备案的,行政审批备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股份分配和处置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化。 如果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已宣告破产,铁牛集团破产后续处置可能会引起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

6、若裁定受理破产的子公司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该等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若裁定受理破产的子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该等公司将单独进行破产,即视为债权人自愿放弃参与协同重整而获得的股票、现金等偿债资源,同时该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7、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以及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裁定批准和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8、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兴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未认购本基金;本基金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本表列示的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数据,对下属分级基金,此项计算的分母为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本项计算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基金整体的份额总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届满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一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3)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含该日)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兴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交银施罗德兴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中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且投资科创板股票符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

3、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4、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科创板股票具有下列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

①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②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整体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交易满两年并且资金在50万以上才可参与,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机构持有个股大量流通盘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③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

④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⑤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⑥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若存在日后新增旗下其他符合条件的基金拟投资科创板股票(基金合同投资范围有明确约定除外)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或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予以说明。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科创板风险,关注基金风险等级变化情况,敬请关注本公司官方网站发布信息或详询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了解更多资讯。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部分销售机构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基金”)、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斧子”)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增加陆基金和金斧子作为交银施罗德裕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注: 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21 9031

公司网址:https://lupro.lufunds.com

2、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包括代销及直销渠道),自2021年12月6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金额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等)限额为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对超过100万元部分的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咨询相关信息。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网上直销平台开展银行卡自动扣款申购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了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2日起,对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含网上交易、国联安 APP)通过银行卡自动扣款方式申购基金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1年12月2日起,如费率优惠活动结束,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上可参与申购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账户并通过银行卡自动扣款方式申购本公司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以银行卡自动扣款方式申购本公司旗下场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的,依据支付渠道的区别享受不同程度的费率优惠,具体优惠标准请以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含网上交易、国联安 APP)显示的折扣信息为准。若该基金原申购费率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该基金的原固定费用申购费,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请:

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仅就本公司在网上直销平台开展以银行卡自动扣款方式申购基金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2)场内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本公司保留对该优惠费率的修改权,收费标准的变化请留意本公司的公告。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665 证券简称:天地源 公告编号:临2021-076

债券代码:151281 债券简称:19天地F1

债券代码:155655 债券简称:19天地一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要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搬迁至新地址办公。公司主要办公地点由“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27层”变更为“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34层”。传真号码由“029-88325961”变更为“029-88326003”。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住所、投资者联系电话、网址、邮箱等均保持不变,提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变更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12701室

办公地点: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34层

邮政编码:710075

公司网址:http://www.tande.cn

电子邮箱:tande@tande.cn

电话:029-88326035

传真:029-88326003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承诺履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1-084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承诺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承诺事项情况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实施完毕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石化”或“标的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为规范和解决公司及标的公司在三房巷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财务公司”)的关联资金存款事项,公司及标的公司出具相关承诺及说明,具体如下:

1、标的公司(包括子公司)将根据定期存款到期顺序降低于三房巷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具体如下:2020年7月31日前支取1亿元;2020年9月30日前提前支取2亿元;其余部分到期或提前支取(最晚到期日2021年3月17日)。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包括海伦石化等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前支取完毕全部关联存款,支取完毕后随即终止与三房巷财务公司所签订之《金融服务协议》,未来不再发生关联资金存款。

二、承诺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标的公司(包括子公司)及本公司(包括海伦石化等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按承诺根据存款到期顺序到期或提前支取完毕在三房巷财务公司的全部关联存款。公司与三房巷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确认函》,确认《金融服务协议》终止。未来不再发生关联资金存款。

公司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日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第三期征收补偿款暨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ST巴士 公告编号:2021-077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第三期征收补偿款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发布了《关于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根据政府对区域发展规划需要,相关政府单位就公司的土地及建筑物进行征迁,本次征迁标的资产位于嘉兴市嘉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升路36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浙2017嘉善县不动产权第0004308号、浙2017嘉善县不动产权第0004309号、浙2017嘉善县不动产权第0004310号),在标的资产经评估的基础上达成补偿协议,补偿款为人民币143,488,926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按照《征收补偿协议书》的约定,2021年9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首期征收补偿款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披露公司收到第一次补偿款43,046,677.80元。2021年9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第二期征收补偿款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披露公司收到第二次补偿款57,395,570.40元。

2021年12月1日,公司收到第三次补偿款43,046,677.80元。至此,本次征迁补偿款143,488,926元,已全部到账。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