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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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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10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三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高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尤明杨先生代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其中董事刘澜飚先生因疫情原因线上参会。董事长高震先生、董事寇日明先生、秦海岩先生、康睿先生、张丽女士、杨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郭飚先生、郭罡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范晓波先生出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光、王昊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数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104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股东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风科技 ”)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风投资 ”)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金风科技拟减持不超过46,090,6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不超过15,363,5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将于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0,727,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将于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收到金风科技发来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的告知函》,金风科技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46,090,578股金开新能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2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事持股方式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事持股方式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动系公司部分董、监事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安庆华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临汾华越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庆华越”)及相关人员的通知,安庆华越近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84.70万股公司股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分别转让给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敏先生和公司监事成毅先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张敏先生、成毅先生本次受让股份的方式为大宗交易,成交价格分别为11.580元/股和11.570元/股,股份来源为通过安庆华越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东及相关董、监事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说明

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此次通过大宗交易转让后张敏先生及成毅先生所持的股份,按规定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本次受让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系张敏先生、成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东承诺情况

(一)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承诺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股东张敏、成毅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直接持有及间接持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本人将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申报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4、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本人减持事项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6、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人未及时将违规所得收入交付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与应交付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款。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安庆华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临汾华越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人减持事项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企业/本人未及时将违规所得收入交付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与应交付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款。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所涉及的上述股东均严格执行已披露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受让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系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规则,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督促上述人员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股份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1-109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股份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1-070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6)。

根据《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股票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449,24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成交的最高价格为9.53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7.95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2,473,028.5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1-07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衡设计”)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一部发出的《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913号)。公司就监管工作函关注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就函件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近期你公司涉及“元宇宙”概念,股价波动较大。请公司自查在上证e互动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和机构投资者调研等相关情况,是否存在以互动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误导投资者、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不当行为。公司对外披露信息和宣传行为应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存在虚假或误导性宣传,不得出现主动迎合市场热点、概念炒作、配合减持套现等行为。

回复:

1、2021年11月5日,公司在上证e互动投资者询问“贵司投资的光辉城市除了做VR,是否涉足元宇宙?”时回复:“公司目前持有光辉城市(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辉城市”)12%的股份。光辉城市是一家建筑VR技术、智慧城市数字孪生技术提供商。其自主研发的建筑VR云平台Mars自2017年上线以来拥有12万设计师用户,为全国超过1500家设计院和380所建筑景观高校提供软件云服务,目前是重庆虚拟现实产业联盟理事长单位”,同时积极提示“元宇宙”是整合多种新技术而产生的新型虚实相融的互联网应用和社会形态,是一个比较巨大的概念,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防概念炒作。

2021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证e互动投资者询问“光辉城市与元宇宙相关3个问题”时统一回复:“谢谢您的关注!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2、公司不存在以互动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误导投资者、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不当行为。针对投资者提出的 “元宇宙”的相关问题,公司的回复多次强调了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入股光辉城市的投资事项也已于2016年4月21日公告披露。

经自查,公司近期未接受过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e互动投资者询问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答复,如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或误导性宣传。

3、公司在2021年11月5日的e互动回复中特别提示了投资者注意风险,谨防概念炒作。公司坚持信息披露公平、公开、公正。公司不存在虚假或误导性宣传,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概念炒作、配合减持套现等行为。

二、公司董事长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当关注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严格遵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加强公开发布信息的审慎性,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充分提示风险,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规范性。

回复:

1、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股票上市规则》及前述相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公司证券部门每日都关注涉及到公司的相关媒体报道,并将重要稿件报送公司管理层、提请管理层注意及相应处置(如需)。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开发布信息的审慎性,充分提示相关风险,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3、公司董事长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负责人,均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将投资者利益放在第一位,确保中小股东及时、平等地获取信息,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查近1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安排,是否存在对外发布信息以配合减持情况。

回复:

1、经自查,公司职工监事付卫东先生于2021年11月3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5,000股,增持金额124,495.00元,详见公司2021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公司监事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62)。上述增持行为系公司监事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承诺增持股份自买入之日起锁定6个月。

2、经自查,除上述增持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近1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有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安排。如后续有减持计划,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不存在对外发布信息以配合减持情况。

四、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应当进一步自查是否存在潜在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与其他人员事先沟通联络配合其减持的行为,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回复:

1、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赛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冯正功先生系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及全体董监高郑重承诺:不存在其他潜在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或类似的利益安排,不存在与其他人员事先沟通联络,直接或间接或利用他人账户配合减持的行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2、自公司2014年12月31日上市近七年以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赛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冯正功先生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谨女士从未减持过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正功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谨女士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于2017年7月分别以自有资金1,230.41万元及500.65万元增持公司股票738,338股和310,000股份,均价分别为16.66元/股和16.15元/股。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董监高对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董监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的规范、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2021年12月1日,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控集团”)持有公司97,494,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披露了《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截至目前,减持数量过半,安徽国控集团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8,93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会持续关注安徽国控集团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安徽国控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此外,安徽国控集团采取大宗交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的,将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1月26日、11月29日和11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了《万里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1年12月1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以涨停价收盘。公司现对有关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相比于2021年11月25日收盘价,公司股价目前涨幅为42.14%,公司股票短期涨幅高于同行业涨幅及上证指数。截至2021年11月30日收盘,公司滚动市盈率为469.83,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平均滚动市盈率为42.37,公司滚动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承诺能否延期存在不确定性,资产承接及股份转让尚无实质性进展。由于相关资产置出及补偿亏损承诺没有在原承诺期限届满前完成,2021年8月9日,家天下与南方同正、刘悉承先生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将上述资产置出的期限由“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届满”变更为“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又六个月届满”,即将资产置出等承诺期限延期至2022年2月9日。该事项未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至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审议,该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方股东表决,存在再次无法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风险。

目前,南方同正自家天下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事项尚处于沟通过程中,双方尚未签署任何有关股权受让意向书或相关交易协议,面临无法达成的风险。同时,南方同正也在积极对接铅酸电池业务资产的潜在承接方,筹划资产置出的具体方案,但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上述事项均处于商议筹划阶段,具有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收入及利润规模较小的风险。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7,107,835.93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2,784.92元, 2021年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9,128,293.97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1,214.86元。公司目前收入及利润规模较小,且生产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相关业务进展情况以本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勿以互联 网或其他非正式媒体中发表的不实或猜测信息作为投资依据,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360 股票简称:三六零 编号:2021-073号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12月2日起新增陆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 2021年12月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陆基金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通过陆基金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陆基金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陆基金。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转换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陆基金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陆基金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陆基金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s://lupro.lufunds.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回购股份19,468,142股,占公司总股本7,145,363,197股的0.27%,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2.45元/股,最低价为11.97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7,426,191.3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8.21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部分替代现有的员工奖金。本次回购期限为自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1日、2021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号)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5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468,142股,占公司总股本7,145,363,197股的0.27%,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2.45元/股,最低价为11.97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7,426,191.3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