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COFCO Bio-chemical Investment Co., Ltd.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
提示性公告
(上接105版)
(四)2021年度液化天然气购销合同;
(五)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1-053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吕桦
人员信息: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2人,注册会计师2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业务信息:2020年度业务收入43,139.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787.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14.30万元。2020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248.5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次,5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高靖杰先生,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0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9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爱民先生,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6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2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帅英女士,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3年加入希格玛事务所,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拟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0份。
2.诚信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7万元(含税),较上年度审计费用增加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9万元(含税),系根据公司2021年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有关资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对拟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与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将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本次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1-054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12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全体股东应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与投票。
1.选择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按时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
2.其他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于2021年12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除《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外,其他3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交易对方关联方,应在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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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3日-12月17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证券部。
联系人:张倩
电 话:029-86156196
传 真:029-86156196
邮 编:710016
邮 箱:842786544@qq.com
(五)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67
2.投票简称:陕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审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时,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就下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如存在相关意见,请简要说明: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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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21年12月0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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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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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以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21年12月03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2日
富国稳健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2021年12月0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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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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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以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21年12月03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2日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网下获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参加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并根据发行人公告的限售期安排,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基金获配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网下获配股票限售情况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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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11月30日数据。
风险提示:基金资产投资于创业板股票,会面临创业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2日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网下获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参加了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并根据发行人公告的限售期安排,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基金获配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网下获配股票限售情况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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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11月30日数据。
风险提示:基金资产投资于创业板股票,会面临创业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2日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网下获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参加了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并根据发行人公告的限售期安排,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基金获配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网下获配股票限售情况披露如下:
■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11月30日数据。
风险提示:基金资产投资于创业板股票,会面临创业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2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COFCO Bio-chemical Investment Co., Ltd.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科技)于2018年5月12日披露了《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向COFCO Bio-chemical Investment Co., Ltd.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75号)核准,中粮科技向COFCO Bio-chemical Investment Co., Ltd.(以下简称生化投资)发行股份883,233,262股收购其持有的生化能源100%股权、生物化学100%股权和桦力投资100%股权。此次交易新发行的883,233,262股股份已经深交所批准于2018年12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
根据《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生化投资因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生化投资因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经自查,公司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6个月内,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触发上述关于解除限售的承诺,生化投资限售股份限售期将延长6个月,即2022年6月18日解除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限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日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191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近期累计涨幅较大,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收盘,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高达40.74%。鉴于公司股价近期波动较大,与公司基本面背离,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核查。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天;证券代码:600856)自2021年12月2日开市起停牌,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来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于2021年9月1日对公司进行立案。目前立案调查正在进行中。
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通知书》,申请人刘雁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存在的违规担保事项尚未解决,且解决时间无法准确预计,因此公司破产重整最终能否获得法院受理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司在年内无法完成破产重整。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8,841.82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的相关规定,如果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触及其他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3%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1-089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3%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含),不超过1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34元/股的回购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2021年度回购股份” 或“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不低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8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2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2021年度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上述回购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约4,071.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3.06%,最高成交价为6.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53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2.35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2021年度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将持续推进2021年度回购股份,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