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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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1-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1-059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6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葫芦娃”)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并于2020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400,108,75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1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0,008,75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到2021年12月26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分别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金石翊康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600,000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12月2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总股本为400,108,75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1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0,008,752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公司总股本仍为400,108,752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金石翊康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所持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鉴于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系在发行人本次IPO申报前六个月内通过增资取得,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期间,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葫芦娃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葫芦娃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东承诺;葫芦娃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葫芦娃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葫芦娃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6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2021年7月12日,限售期为十二个月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合计42,640,752 股上市流通,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仍为400,108,75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2,740,75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17,368,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披露的《地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