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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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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1-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封有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子公司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向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2,7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贷款并由公司及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一年,保证期限至贷款本息结清后终止。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20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向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2,7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贷款并由公司及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一年,保证期限至贷款本息结清后终止。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 6 月 13 日

住所:延边州新兴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郭春林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中成药、中药提取物、化学药制剂;人参、西洋参收 购、销售、初加工;收购、加工、销售中药材、食用农产品、土特产品;生产、 销售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饮料(果蔬汁及其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 他饮料类)、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蜜饯)、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茶、代用茶、 速溶茶类)、保健食品、其他食品;酒类销售;研发、生产、销售动、植物提取 物;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71,932,652.47元,负债总额为574,329,290.85元,净资产总额为597,603,361.62元,营业收入为13,075,543.06元,净利润为-157,319,630.36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向吉林柳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2,7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申请贷款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前景良好,公司持有上述子公司10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1、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 39 亿元,在总融担保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在39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内,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超过审议总额度39 亿元的担保需另行上会审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18,78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58.53%。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7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5.54%。上述融资及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以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茜微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转债代码:113624 转债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费世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费世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特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费世平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费世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费世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茜微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履行董事会秘书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茜微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证书,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刘茜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3)68349898

传真:(023)68349866

电子邮箱:zczq@cqzcjt.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龙凤桥街道正川玻璃工业园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刘茜微女士简历

刘茜微: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3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上市专员、法务主管、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刘茜微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业 公告编号:2021-069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夏曙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夏曙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质押融资情况、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说明如下:

单位:元、股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质押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夏曙东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68号锦和中心18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郁敏珺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WANG LI(王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成威、徐丹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签订战略供应和本土化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11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签订战略供应和本土化协议的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近期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2021 年 12 月 13 日、 12 月 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触及异动,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日披露了《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1)。 2021年12月15日、12月16日、12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触及异动,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披露了《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12 月 20 日,公司当日股票价格再次以涨停价收盘。根据相关要求,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 近期行业情况

近期公司主营输变电线路铁塔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2021 年 12 月 13 日、 12 月 14日、12月15日、12月16日、12月17日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触及异动, 12 月 20日,公司当日股票价格再次以涨停价收盘。自 2021 年 12 月 6 日交易开盘至 2021 年 12月20日交易收盘,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达77.83%,同期上证指数上涨 0.12%,公司股票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较大。

(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水平(截至2021年12月20日收盘)

截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盘价格为8.02元,动态市盈率为44.50倍,高于同行业水平。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

公司 2021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847,198.0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为75,949,590.42-33.0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06%。

(四)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交易波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经事后核查,需对标题进行更正说明,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交易波动风险提示公告》

更正后: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对此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杜绝再次发生此类偏差。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中关于电池采购相关约定系日常经营性交易,根据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公司须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中关于产能扩建及合资建厂等事宜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作而确定的框架性条款,合作思路中具体事宜需待条件成熟后具体实施执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的签订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积极影响,但协议履行过程中受客户需求变化、项目建设进度、行业政策、市场和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后续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的签署概况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GOTION, INC.(以下简称“美国国轩”)为美国某大型上市汽车公司(以下简称“该客户”)的供应商。为了进一步深化合作,美国国轩与该客户于近日签署了《Strategic Supply and Localization Agreement》(即《战略供应和本土化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希望在磷酸铁锂电池(以下简称“LFP电池”)的供应和采购方面达成战略合作。一方面,基于该客户的需求,公司将通过中国内地电池生产基地出口LFP电池;另一方面,双方计划在美国本土化生产和供应LFP电池以及共同探讨未来成立合资公司的可能性。上述LFP电池产品将用于该客户美国及全球市场的电动汽车和其他应用。

本协议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此次交易涉及保守商业秘密,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相关协议,未披露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产品相关信息。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此次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双方交易情况:2018年-2020年期间,美国国轩与该客户未发生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方为美国某大型上市汽车公司,在全球车企中,市值排名靠前。其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该交易对手方长期以来一直保持着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1、 该客户的采购需求。美国国轩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根据与该客户已签署或拟签署的供货协议,在2023年-2028年(“需求期间”)确保满足该客户所需的电池数量。该客户预计在需求期间的电池采购总量不低于200GWh。

2、 生产线的扩建和本土化。美国国轩同意通过协商分配公司国内已有或新建产能和在美国本土新建产能的方式来满足该客户电池采购需求。

3、预付款。该客户将通过分阶段预付款项的方式来支持美国国轩在美国本土建厂所需的建设费用、设备采购费用及其他支出。上述预付款后期可用于货款抵扣或合资建厂,剩余部分由美国国轩按协议约定分期偿付。

4、合资建厂。双方将就共同成立合资企业或其他合作努力进行友好协商,共同探讨成立合资公司的可能性。除了合资建设电池生产基地外,合资企业的范围可能涵盖对上游材料和下游电池回收产业的投资。

5、其他。本协议对预付款的支付方式和偿付方式、采购价格及调整机制、合同期限和终止、争议解决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双方紧密的供需合作关系,表明该客户对公司研发能力、管理和运营能力、工艺技术、质量管理、生产供应体系等全方面的认可,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深化公司与该客户之间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2、本协议如果充分履行,对公司未来相关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很大的积极影响,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具体影响金额按实际发生确定。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推动公司扩大规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全球市场份额。同时,加快公司国际化进程,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基于该客户目前的需求,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在产品交付、技术、产能等方面基本不存在风险。

2、本协议中关于产能扩建、合资建厂等事宜的具体实施,尚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与审批程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美国国轩与该客户签署的《Strategic Supply and Localization Agreement》。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7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询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期,公司关注到部分投资者在股吧等网络平台内对公司业务的讨论,涉及部分市场热点概念。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是围绕品牌客户需求提供全案服务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从品牌传播、产品代运营、内容优化、技术挖掘分析等全案服务内容。公司现有技术及未来技术研究方向等仍将围绕公司上述主营业务展开,不会因无关于主营业务的市场热点而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预计短期内经营环境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书面发函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不存在筹划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等重大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意向、商谈、协议,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14:3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光珠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97,805,1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73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97,393,5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68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11,6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355,6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7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944,0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1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11,6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56%。

3、出席会议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二次修订稿)(更新后)的议案》,关联股东徐玉锁先生、陈光珠女士、成世毅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合计持有股份数量为185,236,641股。

表决结果:同意12,564,75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351,85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2%;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二次修订稿)(更新后)的议案》。关联股东徐玉锁先生、陈光珠女士、成世毅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合计持有股份数量为185,236,641股。

表决结果:同意12,564,75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351,85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2%;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思维列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801,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351,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2%;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晓静、黄心怡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1]C0154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翁伟嘉先生的通知,获悉翁伟嘉先生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业务办理情况

注1:总股本以公司2021年12月17日股本318,393,653股计算,下同。

注2:翁伟嘉先生系公司董事,本次质押股份中部分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即限售股),下同。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质押手续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翁伟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业务变动是翁伟嘉先生用于满足个人融资需求,不涉及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翁伟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979.4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4.28%,占公司总股本的9.36%,对应融资余额8,81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185.3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8.39%,占公司总股本的38.27%,对应的融资余额为32,100.00万元。翁伟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翁伟武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博先生、蔡沛侬女士、柯丽婉女士、许雪妮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述人员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办理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