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9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刘珊女士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5,374,5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670%。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662,8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4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11,7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724%。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珊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监高出席、列席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9,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8%;反对2,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09,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8%;反对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刘海云先生、刘珊女士、颜如珍女士、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前述人员和机构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9,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8%;反对2,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09,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8%;反对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刘海云先生、刘珊女士、颜如珍女士及前述人员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72,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0%;反对2,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09,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8%;反对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谦、林映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年12月2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海云先生出具《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刘海云先生自愿在承诺函有效期内放弃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得委托第三方行使弃权权利。同日,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集团”)、刘海云先生与公司三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表决权放弃及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12月20日,刘海云先生出具的《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生效,《战略合作协议》生效,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由刘海云变更为正方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香洲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一、控股权变更事由
(一)控股权变更方式
2021年12月2日,刘海云先生出具《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正方集团、刘海云先生与公司三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1、《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的具体内容和生效条件
“为更好地发挥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珠海市香洲区国有控股企业的资源及优势,更好地助力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大湾区快速发展的大好机遇中把握机会和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本人刘海云与珠海市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珠海市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所约定的事项及目标,本人现就本人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直接及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45,015,568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放弃行使标的股份表决权事宜,本人不可撒销地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放弃行使标的股份的如下权利(下称“弃权权利”)亦不得委托第三方行使弃权权利:
(1)召集、召开建艺集团的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
(2)对所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但本人有权出席该等股东大会);
(3)在表决权放弃期限内,本人不再以股东身份行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得再委托第三方行使股份表决权,不得撒销或单方解除上述表决 权的放弃。
(4)因建艺集团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等情形导致标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本承诺函项下放弃表决权的标的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
2、本承诺函生效条件
本承诺函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承诺人已签署本承诺函;
(2)正方集团与上市公司及本人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亦已生效。
3、本承诺函有效期
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至以下孰晚者为止:
(1)本承诺函生效之日后届满36个月之日;
(2)本承诺函生效之日后,正方集团直接和间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份额合计超过承诺人所持股份份额5%以上。
4、为保障正方集团能够取得建艺集团之控制权,本人确认并承诺:
(1)建艺集团董事会进行相应改组,正方集团所提名的人员当选董事且提名并当选的董事应在建艺集团董事会席位中占多数;
(2)促使和推动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进行换届/改选。
(3)本人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不会单独或共同谋求建艺集团控股权或实质控制权。
5、在本承诺函有效期内,经正方集团书面同意,本人放弃表决权对应的股份向正方集团或其他方转让或处置后,所转让或处置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自动恢复。”
2、《战略合作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甲方已就本次战略合作事项完成相关审批流程;
(2)丙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协议;
(3)本次战略合作事项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二)控股权变更时间
2021年12月20日,控股权变更的条件已全部成就,《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和《战略合作协议》生效。具体如下:
1、刘海云先生已签署《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
2、正方集团已就本次战略合作事项完成相关审批流程;
3、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战略合作协议》;
4、本次战略合作事项已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2021年12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744号),对正方集团通过合同取得建艺集团控制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三)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前后所涉主体拥有表决权情况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前后,刘海云和正方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情况如下: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刘海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4,962,868 股股份,通过深圳市建艺人投资咨询企业(有
限合伙)及深圳市建艺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52,700 股股份,合计持有 45,015,568 股
股份。
注 2: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海云先生合计仍持有45,015,568 股,合计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为0股,表决权比例为0%。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正方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三、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2、《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
3、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744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1-03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6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股票在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本公司自查及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公司已披露的正在进行的员工持股计划事项以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公司关注到近期公共媒体对公司在氢能领域和电动汽车换电产品和业务的一些报道。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公司氢能电源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充电模块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金额为2320万元,该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较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风险
公司股票在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于2021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变更交易对手方并调整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于2021年9月9日、11月2日、11月20日、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2021-156、2021-160、2021-163)。天津泽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泽裕”)收购公司全资孙公司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盛”)、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场圣坤仁合”)、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海鹰”)、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协通”)(以下统称 “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成交金额合计人民币91,600万元。上述5家标的公司均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目前正在处理电站消缺工作。由于上述5家标的公司存在土地超占、脱网事件、交割后60日内发生的外部诉讼及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产生相关费用支出合计人民币4,840.66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经双方律师协商确认,天津泽裕同意减免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641万元(其中组件不合格造成的损失费用796万元、围场圣坤仁合电费损失845万元),剩余应由我公司承担的费用合计人民币3,199.66万元。具体如下:
1、围场圣坤仁合电费损失、土地超占租金及罚息合计3,178.50万元,其中天津泽裕同意减免电费损失845万元,我公司承担费用为2,333.50万元。
围场圣坤仁合站内光伏单元自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全部脱网(电站停运不发电状态),脱网期间产生电费损失共计1,700万元,其中天津泽裕同意减免845万元,我公司承担剩余电费损失855万元。此外,围场圣坤仁合承租用于光伏发电的土地自2016年6月6日以来存在超占租赁范围以外土地的情形,涉及土地超占租金及罚息合计1,478.50万元由我公司承担。
2、天津泽裕同意减免标的公司光伏组件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合计796万元,其中佛山中盛损失费用598万元,永新海鹰损失费用25万元,河南协通损失费用173万元。
3、河南协通交割后60日内发生的外部诉讼,相关涉案金额合计812.08万元由我公司承担。
4、标的公司历史纠纷欠款54.08万元由我公司承担,其中河南协通历史纠纷欠款9.58万元,围场圣坤仁合历史纠纷欠款44.50万元。
上述5家标的公司成交金额合计人民币91,6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天津泽裕款项合计人民币70,400.34万元,上述应由公司承担的费用合计人民币3,199.66万元,公司同意从天津泽裕剩余应付款项中扣减该部分费用,扣减后天津泽裕剩余应付款为人民币18,000万元。本次费用承担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合计人民币3,199.66万元,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的金额为准。
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截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1-030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17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福安徽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京福安徽公司副董事长聂广雄先生担任京福安徽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房泰林同志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聂广雄先生简历
聂广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1986年7月至1994年5月先后担任上海铁路分局上海车辆段技教员、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1994年5月至2000年7月先后担任上海铁路局团委学少部副部长、办公室秘书科秘书;2000年7月至2004年2月担任上海铁路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经理,旅游业务部经理;2004年2月至2013年11月先后担任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武汉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2013年11月至今先后担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驻上海铁路局办事处副主任、主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经营部主任,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被终止挂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0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1-058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被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通过全资下属合伙企业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观臻合伙”)持有北京金软瑞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软瑞彩”)4,064,516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7.00%。金软瑞彩于2021年11月25日披露公告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已对其作出维持终止挂牌的决定。金软瑞彩股票已于2021年12月10日终止挂牌。前述情况详见公司临2021-050号公告及金软瑞彩在全国股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公司通过观臻合伙持有的金软瑞彩股份,公司将该项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报表上重分类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截至2021年9月30日,观臻合伙持有金软瑞彩股份的账面价值为1,625.81万元。
鉴于金软瑞彩已摘牌,经审慎考虑,拟将原以股价计算公允价值调整为以其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认公允价值。基于金软瑞彩2021年9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计算观臻合伙所持金软瑞彩股份的公允价值为572.30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当期利润1,053.51万元,不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0日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1-049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丹宏置业有限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80,000万元竞得江苏省常州市JZX202115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宗地位置: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晋陵北路以东、太湖东路以南、天目山路以西
2、出让面积:约49,513平方米
3、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4、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1.0<R≤2.0,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99,026平方米
5、成交价款总额:人民币180,000万元
6、出让年限:70年
7、权益占比:公司目前拥有上述地块80%权益,常州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上述地块20%权益,未来不排除公司在本项目中所占权益比例发生变动的可能,上述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作阶段性参考。
上述竞拍是公司管理层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的,但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且具有周期性波动,因此公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21-054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包头北方铁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包头北方铁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路产品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相关规定办理清算注销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晋西车轴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20-011号)。本次清算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3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包青)登记内销字[2021]第2110411800号《登记注销核准通知书》,准予铁路产品公司注销登记。本次注销完成后,铁路产品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经营性欠款归还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编号:临2021一044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经营性欠款归还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聘请的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末形成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7.96亿元(具体情况及解决措施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对2020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经营性欠款余额为7.76亿元。
公司自2021年5月起开始筹划与关联方的重大资产重组,力求彻底解决双方的关联交易以及由此形成的应收账款问题。10月底,因受当前最新相关产业政策等因素限制,双方协商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若未来条件具备时,双方再协商择机筹划重组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在重组筹划终止后,对于截至2021年3月31日之前已形成的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焦炭款共计7.76亿元,关联方积极筹措资金归还本公司,已于2021年10月底归还3,000万元;11月底归还10,000万元。12月15日关联方(新泰钢铁及冶炼公司)以现金归还本公司10,000万元,17日归还10,000万元。
公司将督促关联方在2021年12月底之前将剩余经营性欠款全部归还本公司,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
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4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
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8冠城大通MTN001,代码:101801506),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票面利率为7.60%,期限为2+1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20年12月,公司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将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利率下调为7.50%,并完成回售金额7,850万元,存续金额为52,150万元。本期中期票据起息日期为2018年12月19日,兑付日期为2021年12月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金的兑付日期为2020年12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8)。
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19日为法定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公司已按期完成了该期中期票据的付息兑付工作,实际付息兑付金额合计人民币56,061.25万元。
上述中期票据付息兑付的有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3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0日,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3名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23,4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随有关证明文件。
如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
暨关联交易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1-078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
暨关联交易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策影视”) 于2021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经核实,原公告评估价值摘录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影业上海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天源评报字[2021]第0298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影业上海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14,710.14万元。
二、更正后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影业上海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天源评报字[2021]第0298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影业上海母公司净资产为14,710.14万元,合并归母净资产14,707.21万元,影业上海合并评估价值为24,900.00万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1-085
债券代码: 128056 债券简称: 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或“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关于收储的协议书,对公司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仙华南街800号土地面积为126,614.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物、构筑物收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2021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第一笔土地收储补偿款人民币88,895,37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二、最新进展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第二笔土地收储补偿款人民币165,091,411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收储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剩余款项的拨付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营业范围
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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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营业范围
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0784885395B
名称: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肖海兰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03月22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北片工业区北站二路宏泽工业园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研发、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卫生用品类。(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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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对现场会议通过“全景·路演天下”平台进行网络视频直播,为未能参加公司现场会议的广大投资者提供便利。
网络视频直播参与方式:https://rs.p5w.net/html/131010.shtml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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