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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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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招商富时中国A-H50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招商富时中国A-H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场内简称为富时AH50,扩位证券简称为富时AH50LOF,C类份额场内简称为AH50C,扩位证券简称为AH50LO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了保证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7日为圣诞节假期)暂停招商富时中国A-H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暂停期间投资人提交的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将做失败处理。

自2021年12月28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若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或交易清算日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需要调整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查阅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则,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不便。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关于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月度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等交易申请。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2、本次为本基金转型后第十四个开放期,开放期时间为自2021年12月24日起3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4日(含)至2021年12月28日(含)),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3、本基金自第十四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次日)起至3个月月度对日(包括该日)进入封闭期,即2021年12月29日(含)至2022年3月29日(含),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4、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可能会导致现有的中小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办理投资者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其他情形导致原定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则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开放期的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新的业务发展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次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2021年12月24日(含)至2021年12月28日(含)为本基金转型后的第十四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2021年12月24日(含)至2021年12月28日(含)的每个工作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21年12月29日(含)起,本基金将进入封闭期。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转换。在开放期内,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销售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原则上,开放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开放期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开放期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开放期内,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需缴纳前端申购费,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需缴纳申购费,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式。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或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或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3.2.2后端收费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且对基金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开放期内,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开放期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

开放期内,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人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且对基金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并根据上述规定按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开放日:本基金于2021年12月24日(含)至2021年12月28日(含)的每个工作日内可以办理转换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2、份额转换: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开放期内,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开放期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份。留存份额不足1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适用于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通了转换业务的各基金品种之间。

(2)本基金管理人只在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076995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璟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张鹏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7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7.2场外非直销机构

具体销售机构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12月2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关于招商中证香港科技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招商中证香港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代码:159750,场内简称:香港科技50ETF)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611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1年11月5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12月23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招商中证香港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招商中证香港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和《招商中证香港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延长至2022年1月21日。

本基金将根据发售公告等文件对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进行确认。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关于招商中债-1-3年国开行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中债-1-3年国开债

基金代码:招商中债-1-3年国开债A:008813

招商中债-1-3年国开债C:0088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9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之“(七)临时报告”的约定:“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23、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三十、四十、四十五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

截至2021年12月20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2022年1月18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自2022年1月19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可以登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概伦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上申购。概伦电子本次发行的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概伦电子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28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概伦电子于2021年12月20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注:上述基金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0.500%。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1-093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8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品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0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9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220,824.44元。于2021年11月16日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7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3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31,520.55元。于2021年11月18日购买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8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21,833.34元。上述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全部到账。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结构性存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签约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3、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4、币种:人民币

5、认购金额:1,100万元

6、产品期限:31天

7、产品起息日:2021年12月21日

8、产品到期日:2022年01月21日

9、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0%-3.15%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室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室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9,700万元(含本公告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相关凭证

2、理财产品购买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均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1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学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名,代表股份数1,315,538,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6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0名,代表股份数1,056,984,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6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名,代表股份数258,554,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7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提案均获得通过。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因未完成整改,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非累积投票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的“占比”,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占比”,指中小投资者对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睿智、李井月

3、结论性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