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0版)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重整投资协议》等。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可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靳宝新
2021年12月2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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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靳宝新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1-104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执行《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本次权益变动使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江股份”)控股股东由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控股”)变更为天津津诚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金石”),实际控制人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本次权益变动背景
2021年4月2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2021年8月6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关于公开招募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2021年8月27日,管理人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张坤宇以联合体身份为公司重整战略投资者。2021年10月20日,管理人与津诚资本、张坤宇签订了《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2021年11月12日,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7)、《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8)。
2021年11月15日,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0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松江股份以现有总股本935,492,615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6.46628854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475,901,748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完成后,松江股份的总股本由935,492,615股增至3,411,394,363股。前述2,475,901,748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具体安排如下:
1、转增股票中1,400,000,000股由重整战略投资者有条件受让;
津诚金石作为津诚资本指定的参与松江股份重整的实施主体受让转增股票中的500,000,000股股票。
张坤宇先生及其指定方受让转增股票中的900,000,000股。其中,张坤宇先生受让其中50,000,000股;其指定方天津天朗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朗壹号”)、天津天朗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朗贰号”)、天津天朗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朗叁号”)分别受让150,000,000股、300,000,000股、400,000,000股。
2、转增股票中1,075,901,748股用于向松江股份债权人抵偿债务。
其中:滨海控股作为债权人受让转增股票中的112,061,495股股票;津诚资本作为债权人受让转增股票中的9,484,362股股票;市政集团作为债权人受让转增股票中的10,856,818股股票。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重整计划实施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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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沅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为“上海沅乙”,为张坤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滨海控股直接持有松江股份274,102,59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30%,滨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松江股份451,846,18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8.30%。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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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津诚金石直接持有松江股份500,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14.66%,成为松江股份第一大股东,津诚金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松江股份1,084,248,864股份,占总股本31.78%。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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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张坤宇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松江股份现有股权结构及重整计划规定,松江股份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本人张坤宇、上海沅乙、天朗壹号、天朗贰号、天朗叁号(以下合称“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共计将持有松江股份926,582,883股股票,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主动谋求松江股份控制权的意图;在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增持公司股份(但因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被动因素增加的除外),也不通过接受委托、征集投票权、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等方式增加对公司决策的表决权;在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采取与第三方(津诚金石或其指定关联公司除外)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通过其他安排,协助第三方控制公司股份;在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单独或者通过与他人一致行动等方式谋求公司董事会层面的控制权,若本人及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应当撤销相关违约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就股权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刊登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津诚金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朗壹号、天朗贰号、天朗叁号、张坤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滨海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津诚资本)》。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滨海控股)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松江
股票代码:600225.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五号桥西700米新立街道招商总部大楼2门4楼467号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环岛西路4号公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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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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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滨海控股董事会成员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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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松江股份外,滨海控股不存在拥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松江股份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根据资产评估和债权申报审查情况,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均已陷入困境。2021年4月20日,经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松江股份进入重整程序。11月12日,松江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11月15日,天津二中院作出(2021)津02破50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松江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松江股份重整程序。
权益调整方案为:以松江股份现有总股本935,492,615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6.46628854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475,901,748股。
松江股份重整计划将对松江股份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根据松江股份重整计划,滨海控股作为债权人,受让转增股票中的112,061,495股股票,占松江股份转增完成后总股本的3.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票系资本公积金转增,滨海控股承诺自津诚金石本次受让的转增股票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已持有的松江股份股票,及通过松江股份重整程序以股抵债而将受偿的股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况外,滨海控股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其他增持或减持松江股份股票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滨海控股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年10月20日,管理人与津诚资本、张坤宇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根据《重整投资协议》,2021年11月15日,天津二中院作出(2021)津02破50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松江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松江股份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中的权益调整方案:以松江股份现有总股本935,492,615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6.46628854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475,901,748股。转增完成后,松江股份的总股本由935,492,615股增至3,411,394,363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松江股份重整计划将对松江股份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根据松江股份重整计划,滨海控股作为债权人,受让转增股票中的112,061,495股股票,占松江股份转增完成后总股本的3.28%;滨海控股控股股东市政集团直接受让转增股票中的10,856,818股股票;滨海控股间接控股股东津诚资本直接受让转增股票中的9,484,362股股票;津诚资本通过津诚金石受让转增股票中的500,000,000股股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松江股份重整相关方正按照重整计划,推进本次重整的相关工作。在本次重整完成后,滨海控股直接持有松江股份股票数量将由274,102,592股增加至386,164,087股,持股比例将由29.30%稀释至11.32%。滨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松江股份股票数量将由451,846,189股增加至1,084,248,864股,持股比例将由48.30%稀释至31.7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滨海控股直接持有松江股份274,102,59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30%,滨海控股间接控股股东津诚资本持有松江股份177,743,59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00%。综上,滨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松江股份451,846,18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8.30%。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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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滨海控股直接持有松江股份386,164,08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1.32%,滨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松江股份1,084,248,864股股份,占总股本31.78%。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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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松江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滨海控股直接控制松江股份274,102,592股股份,被冻结股份数量为274,102,592股(无限售流通股),其中245,572,888股为已质押无限售流通股。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松江股份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可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赵海鹏
2021年12月2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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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赵海鹏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0日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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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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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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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先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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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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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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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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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关于华安安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安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安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1年12月20日,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关于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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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21年12月27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关于华安法国CAC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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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法国CAC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自2021年12月27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关于华安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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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21年12月28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关于华安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及相关规定,自2021年12月21日起,本公司新增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华安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深证100ETF华安,基金代码:159706)提供流动性服务。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同泰恒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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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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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1年12月21日前(含当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办理变更手续。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ongtaiamc.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30-1666)咨询相关情况。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同泰恒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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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于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期间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单个账户每一开放日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累计不得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本基金于2021年6月28日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根据2021年3月26日发布的《同泰恒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金仍将暂停个人投资者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个人投资者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ongtaiamc.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30-16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