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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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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交割进展的公告

2021-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金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10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金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事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投资苏州耀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金额: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首次交割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7.93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

● 本次投资事项属于经董事会决议授权经营团队开展的企业创投投资,不需要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与上海曜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耀途资本”)及新进13位合伙人共同签署了《苏州耀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苏州耀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基金”或“基金”),出资额人民币3,000万元。

(二)签订合伙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情况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企业创投投资及投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包括等值外币)的投资总额,开展信息和通信技术产业企业创投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企业创投投资及投资额度授权的公告》(临2021-058)。本次投资事项属于经董事会决议授权经营团队开展的企业创投投资,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 苏州耀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背景:耀途资本募集设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三期人民币基金,旨在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行业的底层传感器、芯片、算法、数据和存储等领域投资布局

3、合伙企业的目标规模和公司认缴出资规模: 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可以多次交割进行募集,首次交割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7.93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7AL0B9M

5、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7日

6、注册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0栋2-150-1室

7、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8、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首次募集完成交割日后7年,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1年;此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并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再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1年

9、出资进度:第一期40%,第二期30%,第三期30%

10、目前工商登记认缴出资情况

有限合伙人上海铁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签署《退伙协议》(退伙后的有限合伙人对退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新进有限合伙人信息见下述第三部分(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二)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做出决策。

(2)咨询委员会: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在合理时间内组建由若干有限合伙人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的人数和人选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并可根据合伙企业的募资等情况进行安排和调整。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委派1名代表作为无投票权的咨询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原则上,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金额最高的除联接投资载体外的前3名有限合伙人以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认可的对本合伙企业具有战略价值的2名有限合伙人各自委派1名代表组成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对下列事项有以下权利:

1)就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延长进行表决;

2)就与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进行表决;

3)对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的涉及投资限制的事项给予豁免;

4)提供执行事务合伙人寻求的、与合伙企业投资及其他合伙企业事项有关的其他建议和咨询;以及

5)对其他协议约定的应由咨询委员会决议的事项进行审议。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拥有管理与执行基金事务的权利

(2)有限合伙人权利:

1)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规范及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

2)获取协议所述的信息披露报告;

3)按照协议参与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

4)按照协议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

5)按照协议决定普通合伙人的除名和更换;以及

6)按照协议约定属于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权利。

3、管理费:从首次交割日起至投资期终止之日,年度管理费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之后年度管理费为认缴出资额所分摊的合伙企业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百分之二(2%);合伙企业延长的经营期限内,不再收取管理费。

4、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1)可分配资金:指合伙企业收入(包括项目处置收入、投资运营收入、临时投资收入、个人税收返还收入和其他现金收入)在扣除为支付相关税费、债务、合伙企业投资、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而言适当的金额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2)分配原则:源于项目处置收入的可分配资金,应在合伙企业取得该等可分配资金后的90日内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决定的其他时点进行分配;源于投资运营收入的可分配资金,应在相应的投资项目退出后与源于项目处置收入的可分配资金同时进行分配或在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决定的其他时点进行分配; 源于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现金收入的可分配资金, 在分配源于项目处置收入或投资运营收入的可分配资金的同时进行分配,或在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决定的其他时点进行分配;任一投资项目部分退出的, 对部分退出而得的可分配资金进行分配; 在合伙企业有足够现金且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合伙企业可向合伙人进行现金分配。

(3)项目收益分配的分配顺序:首先,投资成本返还;其次,优先回报分配,向该有限合伙人按照单利8%/年的回报率分配优先回报;然后,附带收益追补,向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方进行分配;最后,超额收益分配,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方。

(4)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和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5)合伙企业的分配通常以现金进行, 但在符合适用法律和规范及协议约定的情况下, 亦可以分配可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或其他非现金资产的方式来代替现金分配。

(三)投资模式

1、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专注于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行业的底层传感器、芯片、算法、数据和存储等,应用领域包括汽车电子、消费电子、云计算、智能驾驶、企业级服务和机器人等。

2、投资期: 首次交割日起4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咨询委员会批准,可延长合伙企业的投资期。

3、盈利模式: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及类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4、投资后的退出机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而退出;

(2)合伙企业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以及

(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三、主要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普通合伙人

1、基金普通合伙人:上海曜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耀途资本”)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50680237J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5年08月18日

5、法定代表人:白宗义

6、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9616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7、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8、备案情况:耀途资本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26277

9、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10、主要投资领域:专注于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行业的底层传感器、芯片、算法、数据和存储等投资领域

11、管理模式:担任基金管理人进行直接管理

12、耀途资本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耀途资本资产总额2,590万元,净资产622万元,营业收入1,495万元,净利润262万元

13、主要股东情况:

(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本基金认缴出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合伙人认缴出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2、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97556902W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张世龙

注册资本:23,488.5608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1层4-1106

经营范围:研发、委托生产集成电路产品、电子产品、软件;销售自产产品;集成电路产品、电子产品、软件的批发;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

(2)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7280012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03年0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黄淑玲

注册资本:32,143.5282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西路778号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家用电器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

(3)江苏芯卓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MA211FT45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18日

法定代表人:许志翰

注册资本:7,200.0000万(元)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777号A3幢11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

(4)上海川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1CQE1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13日

法定代表人:高鲸豪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富平路727弄16号3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个人商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

(5)天津仁爱智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GGT17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肖丹

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504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

(6)嘉兴天府骅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JG1WR2M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27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敦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61室-95

备案情况: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SNX66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

(7)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2562466B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9年06月07日

法定代表人:潘丽春

注册资本:54,348.9381万(元)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

经营范围:单晶硅及其制品、半导体元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及销售;建筑节能材料的开发、销售与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工程技术、电力自动化系统技术、通信系统技术的开发及咨询服务;风力发电工程、火力发电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及设备采购服务;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开发;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通讯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金属材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情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

(8)宁波耀途创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KPNHJ1L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2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曜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300.0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智汇佳苑13幢223室

备案情况: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STF97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

(9)孙小平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金山新村162幢401室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邳州经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2MA23694E0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州博灏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100.0000万(元)

住所:徐州市邳州市经济开发区辽河西路电子产业园科创中心527室

备案情况: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SQA36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

(11)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57GLR1K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元禾耕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412,000.0000万(元)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5栋1F

备案情况: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SQH74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

(12)上海建发造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U31Q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88号180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

(13)青岛银盛泰科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TK8LX3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2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富润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龙路2号山水庭院5栋

备案情况: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SLR902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股权投资(须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持有基金股份或认购基金份额,未曾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耀途资本、苏州耀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及子公司股份/股权,无拟增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股份/股权计划,除本次拟签署的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外,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亦不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五、风险分析

(一)本次投资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国内外金融环境、相关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损失投资本金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员的运作情况,谨慎地选择投资项目并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员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二)投资项目存在无法顺利退出的风险。本基金投资项目退出主要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本市场的变化对本基金的运作有较大影响。

应对措施:建立起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合理控制投资节奏和退出时机,建立有效的多元化退出途径,实现本基金投资项目的顺利退出。

六、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在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显著影响。长期来看,可能存在如下影响:

1、有利于加强公司与ICT 产业链发展更广泛和深入的合作,推动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创新,服务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

2、耀途资本及本案产业发展基金关注的投资方向包含汽车智能化、工业物联网、垂直行业的智能化与数字化、芯片等,与本公司现有业务和未来发展的策略方向重合度较高,通过认购耀途资本本期基金份额,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和技术合作伙伴。

七、其他

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投资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持续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月21日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上柴股份 上柴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1-086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以书面、邮件及电话通知各位董事,于2021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参与尚颀山高新动力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99亿元与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投资设立尚颀山高新动力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关联董事蓝青松、顾晓琼、赵茂青回避表决,由其他无关联关系的六名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 票,反对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同日公告。

二、关于解散清算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依投”)无实质性经营业务,股东各方经协商一致,拟同意解散清算上依投。根据《公司法》、《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解散清算上依投,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解散清算相关事宜。本次上依投解散清算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股票简称:上柴股份 上柴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1-087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以书面、邮件及电话通知各位监事,于2021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参与尚颀山高新动力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方共同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所约定的交易事项合理,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交易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该股权投资基金。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同日公告。

二、关于解散清算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解散清算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并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股票简称:上柴股份 上柴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1-088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尚颀山高新动力汽车产业

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名称:尚颀山高新动力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

● 投资金额:拟设立基金目标规模10亿,首轮封闭规模不少于8亿,其中,本公司出资1.99亿元,其余由其他投资者出资。

● 本次共同参与设立本基金的一方为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金控”),系公司关联法人,故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基金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拟设立基金的关联交易金额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参与设立本基金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提高对外投资标的运作专业性,探索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

● 特别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仅与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颀资本”)、上汽金控就共同设立本基金有关事宜达成初步意向,尚在引入其他社会资本,尚未签署正式基金协议,且存在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基金设立完成的风险。2、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的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股权投资基金领域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基金运作过程中,存在决策失误或受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证券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或发生投资亏损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实现公司创新转型发展,培育新业务和新的市场增长点,快速进入公司聚焦转型的产业链环节,寻求对公司有重要意义的投资标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优势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经公司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99亿元与上汽金控、尚颀资本等共同投资设立尚颀山高新动力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本基金投资方向为:以汽车产业链为主,重点关注汽车新能源领域(包括驱动电机、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产业链、发动机后处理、辅助驾驶及自动驾驶、汽车电子及半导体、汽车新材料等领域。

2、上汽金控系公司关联人,故本次设立基金的事项认定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设立基金的关联交易金额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至本次设立基金的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关联交易。

3、目前,公司仅与尚颀资本、上汽金控就共同设立本基金有关事宜达成初步意向,尚在引入其他社会资本,尚未签署正式基金协议。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持有本公司783,046,84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99%,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汽金控是上汽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汽集团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汽金控为本公司关联方。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04-L室

法定代表人:卫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5亿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保险业务),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数据处理,软件开发,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以上均除金融业务,除专项)。

截止2020年末,上汽金控总资产为322.42亿元,净资产为 116.58亿元。

在本次拟设立的基金中,上汽金控是有限合伙人。

三、本次设立尚颀山高新动力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其他投资合伙人情况

本次设立基金中,本公司和上汽金控为有限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尚颀资本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寿路1111号27F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颀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冯戟)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上海颀聚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45%)、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40%)、上海颀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15%)

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号:P1002076。

截止2020年末,尚颀资本的总资产为22363.40万元,净资产为3191.55万元。

关联关系:尚颀资本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本次拟设立的尚颀山高新动力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2、基金名称:尚颀山高新动力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3、注册地:未最终确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4、经营范围:未最终确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5、基金规模:拟设立基金目标规模10亿,首轮封闭规模不少于8亿,以货币方式出资。

6、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额:

7、投资领域:以汽车产业链为主,重点关注汽车新能源领域(包括驱动电机、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产业链、发动机后处理、辅助驾驶及自动驾驶、汽车电子及半导体、汽车新材料等领域。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尚在引入其他社会资本,尚未签署正式基金协议,上述事项以正式基金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根据本次交易的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提高对外投资标的运作的专业性,探索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

2、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投资基金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有利于借助资本市场发掘优质投资标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但因基金投资周期较长,预计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99亿元与上汽金控、尚颀资本等共同投资设立尚颀山高新动力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的规定,本次设立基金的关联交易金额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至本次设立基金的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独立董事叶建芳、苏子孟、杨林,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符合公司产业发展布局,有利于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公司与各方拟投资设立基金所约定的交易事项合理,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与尚颀资本、上汽金控就共同设立本基金有关事宜达成初步意向,尚在引入其他社会资本,尚未签署正式基金协议,上述事项以正式基金协议为准,且存在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基金设立完成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明确具体事项,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2、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的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股权投资基金领域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基金运作过程中,存在决策失误或受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证券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或发生投资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股票简称:上柴股份 上柴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1-089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解散清算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清算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解散清算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依投”),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一、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615号3幢

(4)法定代表人:蓝青松

(5)注册资本:22,450万美元

(6)成立日期:2006年9月12日

(7)营业期限:2006年9月12日至2036年9月11日

(8)经营范围:一、在商用车、柴油发动机和零部件等领域从事投资。二、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要求向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经所投资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企业购买机器、工业设备、办公设备、原材料、零部件,销售产品,向国内外客户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2、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在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向所投资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员工培训、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为所投资企业筹措贷款、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开展新产品和先进技术的研发活动,转让研究成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四、为投资者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市场信息和投资政策的咨询服务。五、从其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接受服务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及股权结构:

单位:万美元

2、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依投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51,310.03万元,负债总额为202,704.30万元,净资产合计248,605.73万元;2020年1月-12月,上依投营业收入430,249.41万元,净利润73,067.19万元。

二、解散清算的原因

因上依投已将所持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6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了股东方,目前已无实质性经营业务,为提高股东各方持有的上依投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上依投股东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散清算上依投。

三、上依投解散清算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上依投解散清算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上依投工商注销登记完成后,该公司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与上依投其他股东方FPT INDUSTRIAL S.p.A.(FPT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清算组依法开展上依投解散清算的后续相关工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8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编号:2021-11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交割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人及连带责任。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材料。

2、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4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正在履行相关程序,尚未完成交割。

◆巴基斯坦国家电力监管局(NEPRA)于2017年10月公布了KE公司新多年期电价机制(MYT)的复议结果,复议结果仍未能达到预期。巴基斯坦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KE公司的新MYT电价复议结果正式致函NEPRA,要求其对电价复议结果进行重新考虑。NEPRA已公布了“重新考虑”后的MYT。“重新考虑”后的MYT与《股份买卖协议》中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仍有差异,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基于“重新考虑”后的MYT开展谈判。本次交易仍存在因电价发生变化而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可能,或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风险。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并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KES POWER LTD.(以下简称“KES能源公司”或“本次交易对方”)持有的K-ELECTRIC LIMITED(以下简称“KE公司”)的18,335,542,678股股份,占KE公司总发行股本的66.40%之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文件。

公司现就本次交易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实施进展及尚需开展的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已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巴基斯坦竞争委员会的批准等先决条件。

2、KE公司新多年电价机制(MYT)事宜进展

鉴于2017年3月巴基斯坦国家电力监管局(NEPRA)发布的新MYT与预期存在差距,KE公司向法院起诉并获得新MYT不生效的法令,且直至新MYT发布前,原MYT将一直适用;同时KE公司向NEPRA提交了正式的复议材料,并获得了受理。之后,交易对方和KE公司开展了大量工作,与NEPRA进行了积极磋商,并获得了巴基斯坦政府的支持和对KE公司电价诉求的理解。巴基斯坦时间2017年10月9日晚,NEPRA发布了对KE公司新MYT的复议结果。在新MYT复议结果中,KE公司在复议材料中提出的部分诉求被NEPRA接受并予以调整,但复议结果仍未能达到预期。

根据巴基斯坦相关规定,巴基斯坦联邦政府有权要求NEPRA对裁定电价进行重新考虑。在NEPRA作出新的决定并告知巴基斯坦联邦政府之前,电价将暂不生效。经交易对方回复确认,巴基斯坦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已就KE公司的新MYT电价复议结果正式致函NEPRA,要求其对电价复议结果进行重新考虑。为此,NEPRA召开了新MYT电价重新考虑听证会,巴基斯坦政府高度重视并多次召开相关专题会议。

NEPRA已公布了“重新考虑”后的MYT。“重新考虑”后的MYT与《股份买卖协议》中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仍有差异,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基于“重新考虑”后的MYT开展谈判。

本次交易仍存在因电价发生变化而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可能,或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风险。上海电力将与本次交易对方和KE公司保持密切沟通,根据最终结果评估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3、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包括本次交易的融资事宜、股份转让及支付对价等事宜。

在本次交易未完成交割之前,本次交易仍存在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重大风险提示等内容。

后续,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