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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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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5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1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27日。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14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19年11月23日至2019年1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9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12月8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于2021年1月26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7、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21年8月25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于2021年11月19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9、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应的限售期分别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12月25日,第二个限售期于2021年12月24日届满。

2、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16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27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164人。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1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8%。

4、本次解除限售对象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注: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原董事索延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公司任职。原副总经理臧云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聘任王泽方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五、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6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期权简称:道恩JLC1;期权代码:037844。

2、公司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共计16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6.14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8%,行权价格:10.541元。

3、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2日止。

4、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行权条件的164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146.14万份股票期权在可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本次自主行权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19年11月23日至2019年1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9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12月8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于2021年1月26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7、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21年8月25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于2021年11月19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9、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自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4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12月23日,第二个等待期于2021年12月22日届满。

2、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164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股票来源、行权的具体安排

1、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简称:道恩JLC1。

3、股票期权代码:037844。

4、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64人。

5、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46.14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8%。

6、期权行权价格:10.541元。

7、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8、期权行权期限: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2021年12月23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止。

9、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注: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原董事索延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公司任职。原副总经理臧云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聘任王泽方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四、关于本次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行权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

408,050,815股增加至409,512,215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八、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2、对于本次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按后续安排进行注销。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在公告日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行权买入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十、其他事项说明

1、承办券商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并严格遵守股票买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1-041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共收到政府补助金额人民币43,155,290.94元。上述政府补助主要是公司在技术创新与研发、承担科技创新项目、产业改造升级、企业荣誉等方面获得的专项资金和奖励资金等。上述政府补助金额达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43,155,290.94 元(未经审计),均为现金形式的政府补助。截止到本公告日,上述补助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人民币13,991,9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人民币29,163,390.94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正向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1-168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热力”)于2021年12月20日收到北京市财政局补助资金1036.31万元,其中2020年度集中供暖补助清算额685.31万元、预拨提前供暖款35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了100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

本次新城热力收到政府补助,确认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0,363,100.00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前述补助属于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收入为10,363,100.00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下属公司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10,363,100.00元,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4、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补助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95.63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将继续与聘请的专业机构一起,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及公司各方利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泰禾集团,证券代码:000732)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95.63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将继续与聘请的专业机构一起,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及公司各方利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