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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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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成长精选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1-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华夏成长精选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投资者可在本开放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各类基金份额每次最低申购金额均为1.00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重复申购时,需按单笔申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时,各类基金份额每次赎回申请均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A类或C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时,每次最低赎回份额、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30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30天不满9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90天不满18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期长于180天(含18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基金转换费用

5.1.1基金转换费:无。

5.1.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除收取赎回费外,还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金额指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

5.1.3转入基金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形收取,详细如下:

(1)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2)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3)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5)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6)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最低为0。

(7)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8)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9)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10)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11)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2)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13)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14)从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15)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6)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17)对于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对于货币型基金,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5.1.4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业务规则。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目前投资者只可在同时销售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单笔转出申请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本次开放期内,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

传真:010-88066028

(2)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3

传真:010-64185180

(3)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82523198

传真:010-82523196

(4)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1号楼一层(100025)

电话:010-85869755

传真:010-85869575

(5)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103(100102)

电话:010- 64709882

传真:010- 64702330

(6)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902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7)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福田区福中三路与鹏程一路交汇处西南广电金融中心40A(518000)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8)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AD2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

传真:025-84733928

(9)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B区4层G05、G06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

传真:0571-89716611

(10)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5305房(510623)

电话:020-38461058

传真:020-38067182

(11)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306房(510623)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12)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栋1单元14层1406-1407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

传真:028-86725411

(13)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6.2代销机构

■■

各代销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6.3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华夏成长精选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华夏成长精选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会面临新三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经营风险、降层风险、终止挂牌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证券提前赎回风险、再投资风险和SPV违约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华夏恒生中国内地企业高股息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底及2021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等的安排,2021年12月27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1年12月27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新增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恒生生物科技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1年12月22日起,本公司新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恒生生物科技ETF(159892)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2021年12月27日为香港节假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1年12月27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节假日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香港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自2021年12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办理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567)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办理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052,C类基金份额代码:006382)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浙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27;

浙商银行网站:www.czbank.com;

(二)山西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3;

山西证券网站:www.i618.com.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首旅酒店,代码:600258)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首旅酒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12月20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①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②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华夏新锦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截至基准日华夏新锦升混合C的基金份额为0,本次仅对华夏新锦升混合A实施分红。根据《华夏新锦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算的每10份华夏新锦升混合A应分配金额为0.307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1年12月21日届满。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亦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1-09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未能如期偿还债务的基本情况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近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未能如期偿还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形式的债务本息金额67.87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合计1,078.05亿元。

二、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应对措施

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各方商讨多种方式解决当前问题。2021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其中披露《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已获得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正在推进《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有关事项的落地。

公司将坚决恪守诚信经营理念,积极解决当前问题,落实主体经营责任。以“不逃废债”为基本前提,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分类施策的原则,稳妥化解华夏幸福债务风险,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整合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1-08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整合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持有公司股份358,891,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4%)的通知,中再生全体股东已共同签署协议,中再生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集团)将其所持有的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资源,持有公司股份104,667,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4%)100%股权全部注入中再生,对中再生增加投资。

上述整合完成后,中再资源将由供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变为中再生的全资子公司,供销集团持有中再生的股权比例将由38%变为60%,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再生,实际控制人仍为供销集团。中再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再资源、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不会因上述事项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属于签约各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尚需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同时,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鉴于本次收购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就本次收购事宜达成意向性协议,尚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辅晟电子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现就公告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收购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主要产品是集成电路引线框架。引线框架属半导体/微电子封装的专用材料,是一种用来作为集成电路芯片载体,并借助于键合丝使芯片内部电路引出端(键合点)通过内引线实现与外引线的电气连接,形成电气回路的关键结构件。主要起稳固芯片、传导信号、传输热量的作用,在强度、弯曲、导电性、导热性、耐热性、热匹配、耐腐蚀、步进性、共面形、应力释放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引线框架目前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智能制造、家用电器、计算机、电源控制系统、LED显示屏、无线通信、工业电子等领域。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种类有SOT、SOP、SSOP、TSSOP、PDIP、PDFN、CLIP、TO等。

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和电子行业战略布局,公司通过辅晟电子拟收购赛肯徐州100%的股权,能够较快切入半导体材料领域。一方面,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收购实现后公司将形成更加丰富的产品结构;另一方面,赛肯徐州的引线框架产品和公司的现有产品在部分采购和生产工艺上具备一定的协同空间,有利于公司强化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关于其他具体事宜,各方将另行签署正式的协议。如本次交易涉及的合作事项顺利推进,将有利于落实和推动公司在半导体产业布局,促进公司电子制造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2 月 21日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辅晟电子

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辅晟电子

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于2021年5月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与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一百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银行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借款金额,办理相关借款手续,本项授权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有效。

在上述审批的融资额度范围内,为盘活现有资产,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将《遵义市南部新区中药材种植观光旅游区(百草园)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李荣军

4.成立日期:2000年2月12日

5.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浦诚路88号浦发大厦

6.经营范围:代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7.关联关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主要内容

1.贷款额度:人民币2亿元

2.贷款期限:1年

3.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

4.贷款条件:以公司在《遵义市南部新区中药材种植观光旅游区(百草园)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用于改善公司负债结构,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可以将流动性较低的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对公司现有资金获取方式进行有益补充,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