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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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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星期六 公告编号:2021-112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三次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上午10:00,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洪涛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房产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房产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星期六 公告编号:2021-113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期六”)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7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037,692股,每股发行价格17.9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972,074,686.80元,扣除发行费用51,253,887.0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920,820,799.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 00066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募投项目“社交电商生态圈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募投场地因场地面积、房屋层高、改造难度等原因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落地,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该项目的部分场地进行变更。除此之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无其他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社交电商生态圈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等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以及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长远规划来看,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社交电商生态圈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382号1号楼2-8层、仓前街道鼎创财富中心1号楼主楼3-21层及副楼13-14层变更至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余杭塘路与邱桥路交叉口云空城5幢部分楼层、仓前街道鼎创财富中心1号楼主楼3-21层及副楼13-14层。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决议;

3、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星期六 公告编号:2021-114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内容: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州遥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遥望网络”)拟向杭州西曙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余杭塘路与邱桥路交叉口的部分房产,交易价格总金额为45190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元”)。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遥望网络业务发展需要,遥望网络拟向杭州西曙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余杭塘路与邱桥路交叉口云空城5幢第2-13层房屋(以下合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价格总金额为45190万元。该等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7841.06平方米,最终以房产部门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二)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房产的议案》。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西曙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8号A座5楼503室

法定代表人:汪利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110MA2CD60F1R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杭州元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杭州地铁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二)关联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遥望网络拟向杭州西曙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余杭塘路与邱桥路交叉口云空城5幢第2-13层房屋(以下合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价格总金额为45190万元。该等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7841.06平方米,最终以房产部门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二)拟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总金额:45190万元。

(三)拟购买标的资产位置: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余杭塘路与邱桥路交叉口。

(四)拟购买房产不存在抵押。

(五)房屋及土地性质:商用。

(六)本次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后续履约安排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主体:遥望网络(乙方)及杭州西曙置业有限公司(甲方)

2、交易价格总金额:45190万元

3、支付方式及期限:上市公司审议通过该房屋购买事项后签定《房屋定金合同》,并于签定当日,向甲方指定的房屋监管账户支付定金人民币9038万元(包含杭州西曙已收到的遥望网络的诚意金人民币2000万元),自《房屋定金合同》签定时该诚意金全部转化为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就买卖该房屋事项的担保。双方在后续签定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等相关协议后,遥望网络支付的定金转为购房价款。双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等相关协议前3个工作日内遥望网络支付至甲方指定的房屋监管账户总房价款的95%,即人民币42930.5万元(乙方最迟应于2022年1月20日前支付95%的房款,款项支付完毕之后3个工作日内到签约中心与甲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等相关协议),已支付的定金转为该阶段房款;剩余总房价款的5%即人民币2259.5万元应于遥望网络在查验所有房屋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确保预留足够乙方查验房屋期限,款项支付完毕后,方可办理交付手续。

4、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交付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5、生效条件: 《房屋定金合同》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6、违约责任:双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按照本合同所确定的房屋标的、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与甲方签订该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等相关协议,即视为过错方违约,过错方承担定金罚则;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保留该房屋,有权另行出售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对此结果已理解并没有异议。若乙方已预付部分房款的,乙方同意配合甲方办理退款手续,并由甲方在乙方办妥相关退款手续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乙方对此理解并无异议;若甲方违约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预付房款。

(二)后续履约安排

1、公司董事会将授权遥望网络公司经营层在审议通过上述房产购买相关议案后,全权负责购买事项;

2、本次交易款项将通过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本项目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以及用途的变更,房产交易款项差额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五、购买房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房产主要用于募投项目中部分短视频场景化空间建设和办公所用。同时,控股子公司遥望网络一直无自有房产,购买后可以有效降低租金费用。本次拟购买的房产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星期六 公告编号:2021-115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上午11时整,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五洲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1-029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1年12月16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张伟林先生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前,事先经过了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审议此议案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1-030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21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1年12月16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汝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信汇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新疆信汇峡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可以支持新疆信汇峡经营计划的实施,支持新疆信汇峡的持续经营发展。除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外,新疆信汇峡的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展期。新疆信汇峡项目本身预计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偿付能力,不存在无法归还借款的风险,风险可控。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1-031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1、前期对新疆信汇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信汇峡”)是我公司与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炼化”)、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东”)于2017年3月8日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我公司占33%股权,山东汇东占33%股权,广汇炼化占34%股权。新疆信汇峡根据三方股东签署的《12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在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建设12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项目(一期60万吨/年),新疆信汇峡一期项目于2019年底完成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项目生产线全流程打通,一次试开车成功。新疆信汇峡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截止目前,该项目装置运行平稳,已生产出合格产品并实现对外销售,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八届十二次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提供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八届十八次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暨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疆信汇峡提供5,940万元的财务资助,并同意将公司前期对新疆信汇峡提供的财务资助3,000万元展期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暨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九届五次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对新疆信汇峡提供的财务资助8,940万元展期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新疆信汇峡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全部财务资助款项8,940万元,2021年12月15日,新疆信汇峡归还了部分财务资助本金3,990万元,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每季度按时足额收取了财务资助利息。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新疆信汇峡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4,950万元。除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2、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新疆信汇峡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4,950万元,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新疆信汇峡按计划将用生产经营所得按时足额偿还该项财务资助,但因原材料、产成品需要大量流动资金周转,设备检修生产装置间断运行、疫情影响等未能实现完全达产达效,新疆信汇峡经营现金流短缺,导致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借款。

鉴于前期公司、山东汇东和广汇炼化三方对新疆信汇峡提供的财务资助即将到期,为保证新疆信汇峡基本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员工队伍,支持参股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公司同意三方股东共同将前期对新疆信汇峡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4,950万元。原借款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3、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伟林先生回避了表决(本公司董事长张伟林先生担任新疆信汇峡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二)条规定之情形,张伟林先生为关联董事)。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前,事先经过了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审议此议案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提供4,950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4%,且新疆信汇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相关事宜。

二、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名称: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23MA77ANGL70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5、法定代表人:李圣君

6、注册资本:陆亿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年3月8日

8、营业期限:2017年3月8日至2067年3月8日

9、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白油、沥青、白蜡的生产与销售、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我公司占33%的股权,山东汇东占33%的股权,广汇炼化占34%的股权。

11、新疆信汇峡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及经营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新疆信汇峡资产总额167,649.18万元、负债总额107,846.50万元、净资产59,802.6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197.60万元、利润总额1,287.24万元、净利润1,287.2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新疆信汇峡资产总额159,462.38万元、负债总额86,865.54万元、净资产72,596.84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9,766.53万元、利润总额13,578.48万元、净利润12,560.0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新疆信汇峡项目建设情况:新疆信汇峡12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一期项目于2019年底完成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项目生产线全流程打通,一次试开车成功,正式投入试运行阶段。新疆信汇峡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截止目前,该项目装置运行平稳,已生产出合格产品并实现对外销售,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1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33%,本公司董事长张伟林先生为该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之情形,新疆信汇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新疆信汇峡构成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14、新疆信汇峡针对公司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提供的担保,用机器设备以抵押的方式向本公司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范围为公司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信汇峡提供的连带担保责任;新疆信汇峡前期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提供抵押、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提供抵押、向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提供抵押。除上述反担保及抵押外新疆信汇峡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和其他抵押事项。

15、资信情况:资信状况良好。

16、截至本董事会决议日,新疆信汇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财务资助展期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与新疆信汇峡签署了《借款展期协议书》,公司同意将前期对新疆信汇峡提供的财务资助4,950万元展期至2022年12月31日,原借款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四、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新疆信汇峡原材料、产成品需要大量流动资金周转,设备检修生产装置间断运行、疫情影响等未能实现完全达产达效,新疆信汇峡经营现金流短缺,导致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借款。为保证新疆信汇峡基本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员工队伍,支持参股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公司本次为新疆信汇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可以为新疆信汇峡持续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新疆信汇峡的持续稳定经营。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风险防控措施

除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外,新疆信汇峡的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展期。新疆信汇峡项目本身预计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偿付能力,公司将对新疆信汇峡进行财务方面的有效管控,密切关注其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后期新疆信汇峡将根据筹资及经营情况,待装置陆续完全达产达效后力争提前归还借款。

六、董事会意见

新疆信汇峡作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等情况有全面的了解,能有效控制风险。本次为新疆信汇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是为了支持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新疆信汇峡既定经营计划的实施。除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外,新疆信汇峡的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展期。新疆信汇峡项目本身预计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偿付能力,不存在无法归还借款的风险,风险可控。本次向新疆信汇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新疆信汇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新疆信汇峡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可以支持新疆信汇峡经营计划的实施,支持新疆信汇峡的持续经营发展。除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外,新疆信汇峡的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展期。新疆信汇峡项目本身预计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偿付能力,不存在无法归还借款的风险,风险可控。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财务资助展期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本次对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有利于缓解新疆信汇峡暂时性资金短缺的情况,可以支持新疆信汇峡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新疆信汇峡的稳定经营,进而为公司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新疆信汇峡的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展期,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新疆信汇峡未来得到良好的发展也有利于公司分享其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该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4,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4%,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每季度按时足额收取了财务资助利息,无逾期情况。

十、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今,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45.47万元(不含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主要系公司收取的新疆信汇峡财务资助利息及销售给新疆信汇峡的油漆涂料产品。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

● 可转债付息日:2021年12月28日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韦尔转债”将于2021年12月28日开始支付自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27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韦尔转债

3、债券代码:113616

4、发行总额:24.4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0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7日。

6、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为0.2%、第二年为0.4%、第三年为0.6%、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

7、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发行首日(即2020年12月28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8、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月4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7月5日至2026年12月2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222.8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22.52元/股。

10、可转债信用评级:AA+,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11、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本次付息为韦尔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27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2%(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2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

2、可转债付息日:2021年12月28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12月27日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韦尔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办法

1、公司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兑息发放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可转债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20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0.16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0.20元人民币(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的实际派发金额为0.20元人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本次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上科路88号

联系电话:021-50805043

传真:021-50152760

联系人:任冰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16层

电话:010-56800148

传真:010-66024011

保荐代表人:姚崟、李广辉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度付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163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度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已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合作,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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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2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