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海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振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彦勤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持有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3400万股股权被法院拍卖,公司持股从85.72%减持至16.33%。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属本公司经营状况较好的子公司,本公司除对其有股权投资外,还通过租赁方式为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提供厂房和主营业务所需的部份设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拍卖我公司持有的部份股权不利于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也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构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处于不理想状态,公司历史债务负担沉重,财务费用继续发生。目前公司尚无任何资产重组计划且债务谈判工作已陷入停滞状态。
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49.81万元,比去年同期14381.30万元减少86.44%,实现主营业务利润202.12万元,比去年同期2150.38万元减少90.60%。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与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系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系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系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为武汉市天鹏商业物资有限公司1,900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公司与湖南湘计信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 万元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3)、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奎屯市支行1,302.8万元图书转让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4)、公司为武汉金泰印刷制品有限公司830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5)、公司为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384,000 万日元贷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6)、公司为武汉长森经贸责任有限公司1,000万元商票贴现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7)、公司与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1,500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8)、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1000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9)、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496.6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0)、公司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万元票据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1)、公司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万元票据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2)、公司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万元票据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3)、公司为东莞嘉龄印铁制罐厂有限公司2400万元借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4)、公司为上海英广实业有限公司3000万元借款担保纠纷案, 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5)、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0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6)、公司与新华书店总店担保质押合同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7)、公司为武汉长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800万元担保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2006)汉再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已判决,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因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8)、公司为天津市广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98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因上诉人不服原审判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天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津高民二终字第0058号民事判决书,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河东运行的上诉,维持原判,本公司依法不承担保证责任。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9)、公司与武汉嘉盛物业投资有限公司470万元债权纠纷一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0)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硚口支行8556万元借款纠纷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鄂民二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还款并偿还利息、罚息,海南诚成对借款本金中288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1)公司与武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250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2)公司为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860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武民商初字第1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对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3)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1900万元贷款纠纷案,公司在收到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2006) 硚民二初字第263号民事判决书后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要求撤消(2006) 硚民二初字第263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裁决事项。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9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4)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1000万元借款纠纷案,尚在审理中,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006年第三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清欠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以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方式追偿公司前第一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经公司法务部核查,海南诚成因经营不善,已资不抵债、停止经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非流通股股权被司法冻结并拍卖,已无力偿还对本公司的欠款。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对此款项予以核销,并保留对其账务的追索权利,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力度追索该笔款项。
公司于2006年9月2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海南诚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3,900,000.00元予以核销,并保留对其债务的追索权利,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力度追索该笔款项。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司于2006年4月7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武执字第00306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法院将我司所持有的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3400万法人股依法拍卖给广州凯旋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本公司持有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85.72%减至16.33%。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5年度,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报告认为:“万鸿集团累计亏损数额巨大,已严重资不抵债,且存在数额巨大的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大部分资产被抵押和冻结查封,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
针对以上情况,本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2005年度业绩为亏损,但因公司2004年度为盈利,依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度公司股票不会存在退市的风险。公司2005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前董事长刘波掌管公司期间银行贷款数额巨大,致使公司财务费用负担沉重造成。公司2005年生产经营稳定,持续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为2006年度的持续性经营打下了良好基础。
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公司债务重组与资产重组工作;加大应诉力度,争取或有负债的早日解决。
(2)继续以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方式追偿公司前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欠款,并协助公安机关追究公司前法定代表人、前董事长刘波涉嫌违法行为,减少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监事会认为: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影响程序的解释以及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加大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持有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3400万股股权被法院强制拍卖,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构成不利影响。经公司财务部对2006年1-12月的财务数据初步统计,预计2006年全年仍将出现亏损,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曾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经询问公司相关股东,公司预计2007年1月份左右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详见2006年1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根据公司目前的状况,预计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将延后,目前尚无法确认具体的股改时间表。本公司和大股东正积极同当地政府及债权人协商,积极处理债务问题,争取在2007年上半年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的程序。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生
2006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ST万鸿 编号:2006-037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年度报告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扭亏
因公司所持有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3400万股股权被法院强制拍卖,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构成不利影响。经公司财务部对2006年1-12月的财务数据初步统计,预计2006年全年仍将出现亏损,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是 √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净利润:-22,970,582.63元
2.每股收益:-0.1104元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