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7月14日发出了关于召开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详见2006年7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06年10月11日披露了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的情况、修订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等相关文件(详见2006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06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的公告(详见2006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06年11月15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补充通知(详见2006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2月11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7日(星期四)至2006年12月11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2月7日至2006年12月11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2月7日9:30至2006年1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3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芙蓉镇山前大道金碧御水山庄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本次会议的方式: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7、提示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前,本公司董事会将再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时间为2006年12月7日(星期四)。
8、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11月30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采用委托董事会投票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和见证律师等。
9、本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06年12月1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本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召集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将本次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相关股东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是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次合并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含有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司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7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须按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本次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12楼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万代红、许勇
邮政编码:510620
电话:020-38791075
传真:020-38795658
3、登记时间:2006年12月6日(星期三)-12月8日(星期五)的每日8:30-17:30;12月11日(星期一)上午8:30-10: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会议的投票代码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1.00元代表本议案,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绿景”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2月7日9:30至2006年1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通过交易系统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进行多次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投票回报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本公司截止2006年11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12月6日9:00至2006年12月11日14: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详见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7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个人)对《关于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的投票意见: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签署日期:二〇〇六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附件3(注:本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对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全文、补充通知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单位有权随时按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单位可以亲自或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但除非授权委托已被撤销,否则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玆授权委托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06年12月11日在广东省广州市现场召开的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单位/本人的指示行使对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二○○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