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2月18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吉林市中钢吉炭多功能会议厅
3.召集人: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06年12月11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上述股东的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收购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康飞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中钢吉炭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1、2、3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06年11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4项议案公司于2006年10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吉林市和平街9号公司证券部。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加会议。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 放 陈盛昱 联系电话:0432-2749800
联系传真:0432-2749375 联系地址:吉林市和平街九号
邮政编码:132002
2.会议费用:会议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权限: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