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代码:038001 权证简称:钢钒PGP1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12月 1 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余自甦、罗泽中、周家琮三名董事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动的提案》。
由于工作变动,董事会决定吉广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公司副总经理陈新桂先生(简历附后)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后,正式行使董事会秘书职责。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规范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攀技花钢铁(集团)公司决定自2006年度起统一委托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已纳入了统一委托范围。根据2006年10月25日招标结果,攀技花钢铁(集团)公司确定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为统一委托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拟改聘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相关业务咨询机构,审计费用90万元,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分别上市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29号”文核准,公司32亿元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工作已经完成。为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将申请公司发行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后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一日
附:
陈新桂先生简历
陈新桂先生,1961年4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公司副总经理。
陈先生1982年进入攀钢集团,历任攀钢动力厂燃气车间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副厂长、攀钢(集团)公司能源计量处处长、攀钢集团煤化工公司经理、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
陈先生长期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在能源供应、环境保护及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动提案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动提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吉广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陈新桂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我们认为陈新桂先生符合公司高管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陈新桂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1、程序性
公司于2006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定将该议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聘任原因
为规范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攀技花钢铁(集团)公司决定自2006年度起统一委托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已纳入了统一委托范围。根据2006年10月25日招标结果,攀技花钢铁(集团)公司确定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为统一委托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拟改聘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相关业务咨询机构,审计费用90万元,聘期一年。
经调查了解,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聘任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相关业务咨询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公才、薛世成、马家源
2006年12月1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新钢钒 公告编号:2006-32
权证代码:038001 权证简称:钢钒PGP1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12月1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动的提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核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呈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