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提案被否决情况。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15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八区16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王志良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名,代表股数2285857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90000000股的58.61%,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22808572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0股反对;49998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2%。
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22808572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0股反对;49998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2%。
三、关于聘任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2006年度审计业务并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22806547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0股反对;520231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3%。
四、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余涤非:
表决结果:22808572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0股反对;49998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2%。
经记名累积投票,余涤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五、关于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夏峰:
表决结果:22808572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0股反对;49998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2%。
经记名累积投票,夏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闻碧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