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15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4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22,846,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周中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事项:
(一)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目前我国会计市场的变化,提升职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公司原聘用的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光华”)与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变更为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健华证中洲”),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06年10月30日完成。
鉴于中洲光华在以前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和敬业勤勉的工作表现,以及审计工作的衔接和连贯性,同意聘任天健华证中洲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522,846,7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修改内容。
同意:522,846,7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嘉博律师事务所王勋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敬请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以上,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