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从公司大股东—河北沧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处获知2006年12月15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解释文章,集团公司就一些具体事实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股改影响评估结果
“中喜有关负责人表示,股权分置改革能否成功是影响评估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据介绍,3月31日的评估报告是在沧州化工股改完成的前提下,以市场价为评估依据做出的;而在接受广州中院委托,对沧化做第二次评估时,该公司股改停滞,甚至因此而面临退市风险,故而评估师选择了以净资产为估值依据。”
公司2006年4月28日沧州化工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由于公司股权全部被轮候冻结所以迟迟不能支付对价,因此股改工作出现了停滞,省市政府对此也十分关注,为了彻底解决沧州化工股改问题,河北省国资委、沧州市国资委、河北省建投和我公司与2006年9月13日专门召开会议,经协商河北省建投同意为我公司和其他两家非流通股股东垫付对价,以保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至此影响公司股改的障碍已经全部解决。可以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进行第二次评估的时候公司股改中所遇到的问题在省市政府的和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北省建投的支持下已经得到了完善的解决,所剩的只是再与其他各方重新签订协议和执行报批过程,并非公司股改停滞,甚至因此而面临退市风险,2006年6月30日沧州化工的净资产为每股1.03元。
二、“今年以来,沧州化工经营状况不断恶化,甚至出现部分停产。报表数据显示,企业业绩疾速下滑。随后,媒体又揭露出沧化陷入“河北担保圈”的情况,评估师综合分析认为,应进一步向下修正评估结果。”
我们关注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第二次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6月30日,报告提交日为2006年10月26日,沧州化工经过自查披露对外担保的日子为2006年10月31日,沧州化工是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评估报告以后披露出的对外担保。
三、“中喜负责人称,详细的评定估算过程附在另外一份评估说明里,事务所留有底稿作审核、备案,这也符合有关评估规则的规定。”
两份评估报告均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签字评估师也相同,第一份有着详细的计算过程,而第二份对于计算过程未予列示,评估说明公司至今尚未收到。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