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6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及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12月17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巡检报告整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徐强、黄化锋、陈嘉生、王庆成、王光国、王世根、王素玲、李军、张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王素玲、李军、张珉为独立董事(简历及候选人声明附后)。
上述第二项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会议时间:2007年1月5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铜港路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人员:
1.2006年12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
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2007年1月4日之前将回执(格式附后)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07年1月4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地点
安徽省铜陵市铜港路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44023
电话:0562-3801728 传真:0562-3802688
联系人: 蔡曙光
(六)注意事项
1、公司不接受股东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本次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期限:自委托日至会议闭幕为止。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2007年 月 日
回执
截止2006年12月29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 股,拟参加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2007年 月 日
附件2: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徐强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徐强,男,汉族,195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0年12月-2001年9月任本公司一届董事会董事长;200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⑵、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黄化锋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黄化锋,男,汉族,安徽淮北市人,1969年6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入党,硕士研究生,工程师职称,2002年8月至今在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2000年12月-2001年9月任本公司一届董事会董事;2001年9月-2006年3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0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06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⑵、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陈嘉生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陈嘉生,男,在读博士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84年7月至2004年10月在新桥硫铁矿先后任技术员、副科长、工区区长、生产科长、矿长助理、总工程师、副矿长等职。200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⑵、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王庆成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王庆成,男,汉族,河北省人,1954年2月出生,1970年10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现为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200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⑵、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王光国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王光国,男,安徽无为人,1969年10月1日出生,本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1988年参加工作,期间相继取得了会计师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等资格。2005年5月至今任铜陵通源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六、王世根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王世根,男,汉族,195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年7月至今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铜陵市轻工公司劳资科科长、经理,铜陵市家用电器铜材厂厂长。曾先后获得省优秀企业经营者、省“五一”劳动奖章、省跨世纪赶超功臣等称号。200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王素玲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王素玲,女,1963年6月出生,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1986年7月至1996年7月在安徽财经大学任职,1996年7月至今在安徽大学任职。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李军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李军,男,博士后,1966年2月出生,四川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7月至1995年12月在成都科技大学任职,1996年12月至今在四川大学任职,其中2000年10月至2001年11月在日本东京农工大学做访问学者。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张珉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张珉,女,法学博士,1977年3月出生,现任安徽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1999年7月至今在安徽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任职。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3: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素玲、李军、张珉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二月十六日于铜陵
附件4: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素玲、李军、张珉,作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素玲、李军、张珉
二00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06-031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巡检报告整改的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巡回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证监函字[2006]149号),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于2006年9月4日至9月8日对本公司进行了例行巡回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安徽监管局领导对本公司的进一步规范运作和财务管理等工作,给予了明确的指导,并于2006年9月22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皖证监函字[2006]167号)。接通知书后,公司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针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三会”运作存在不规范现象
1、你公司个别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有关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规范性要求,如2005年度股东大会相关授权委托书未列明投票意愿、法人未签章。
整改措施: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设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增加委托表决意向栏目,并且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开始使用。公司以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的委托手续。
2、你公司股东大会制作的出席会议人员的登记册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规范性要求,登记册没有填写参加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等内容。如你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整改措施:上述两次股东大会参加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已补填齐全。公司以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
二、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1、个别事项会计核算不规范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公司未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坏账核算方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公司2006年6月30日和2005年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5869.51万元和1986.79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597.28万元和297.86万元。而你公司没有根据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仍然采用了2005年年度末的相应的坏账准备金额作为中期末的坏账准备金额。这样处理不规范,公司今后应予以规范。
整改措施:公司2006年6月30日未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是增加的应收款是当月发生下月即收回且在中报披露前基本已收到。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账龄分析法按期计提坏账准备,规范坏账准备金的计提。
2、存货的盘点、核算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存货的销售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公司在存货盘点和核算工作中,存在期末盘点资料不全、内容不够完整的现象,期末存货的确认依据不够充分。另外,公司产成品2006年6月30日库存金额由上年同期1.38亿元增加到3.14亿元,说明公司产品产量增长与销售数量增长不同步,销售数量的增加明显少于产量的增加,你公司应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控制因产成品积压带来的财务风险。
整改措施:公司将在今后盘点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盘点管理规定,认真做好盘点记录,做到盘点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严格遵循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好期末存货的确认工作。针对整改意见中提出的销售数量的增加明显少于产量的增加,存在财务风险的问题。公司正积极拓展销售市场,进一步加强销售队伍和“驻点直销”网络建设,不断培育新的终端网点,降低因产成品积压带来的财务风险。
三、关联交易金额增加较大
公司自2004年以来关联采购量增长较快,关联采购额增加较大,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上半年硫酸、编织袋和液氨关联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4334.64万元、11511.36万元、6497.58万元。
情况说明:液氨、硫酸、编织袋是公司重要的原材料,其关联交易属本公司与关联方历史上正常的购销往来的延续。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在较大程度上保证了公司重要原材料的正常供应,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上半年硫酸、编织袋和液氨关联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4334.64万元、11511.36万元、6497.58万元。关联交易金额2005年度较2004年度增加较大的原因不是实际交易金额的绝对增加所致,而是因为铜陵市顺华合成氨有限公司(液氨采购关联方)、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硫酸采购关联方)2004年起由于铜陵市国有资产划转变动而成为我公司关联方后,相关交易金额由非关联交易变为关联交易统计所致,具体情况为:与铜陵市顺华合成氨有限公司液氨采购关联交易金额2004年度为4069.79万元、2005年度和2006年上半年分别为6273.79万元和3458.93万元,与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硫酸采购关联交易金额2004年度为0万元、2005年度和2006年上半年分别为4146.27万元和2006.84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中,编织袋采购采取统一招标的方式来定价,液氨、硫酸的定价政策是以市场价为基础,按不高于本公司向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平均到厂价确定,采购价格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均按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及时进行了披露。独立董事均出具了关联交易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独立意见。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7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06-032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6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006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巡检报告整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江兴海、黄明玖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第二项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江兴海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江兴海,男,汉族,安徽桐城县人,1951年8月出生,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入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为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⑵、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黄明玖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黄明玖,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研究生,工程师职称。现任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国营4524厂模具分厂厂长,铜陵市宏光模具厂厂长,三佳集团副董事长,铜陵三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理事,中国金属结构协会塑料门窗委员会副主任。1999年获安徽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称号。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06-033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选举的公告
公司于2006年12月15日召开了首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联席会议。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一致同意古亚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2月17日
附:古亚强先生简历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古亚强,男,政工师,中共党员,1960年8月出生于安徽安庆市。大专学历。2006年7月起任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⑵、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