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日常开户、申购及赎回业务。
2、直销机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设在北京和上海的分公司以及电子交易平台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电话:0755-83515002
传真:0755-83515082
邮编:518034
联系人:刘燕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中2办公楼10层2-8室
电话:010-58163069
传真:010-58163027
邮编:100738
联系人:田宁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大厦702室
电话:021-50817011
传真:021-50817055
邮编:200122
联系人:康茜
(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网址: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3、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业务开放时间安排
本基金办理日常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三、日常申购安排
(一)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者在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二)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五档,具体如下表所示:
四、日常赎回安排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二)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三)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在2006年10月9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