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5.5股的转增股份;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21日(星期四);
●复牌日:2006年12月2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12月25日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简称改为“青海华鼎”,股票代码“600243”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12月12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55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以换取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5.5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0股的对价。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持有的青海华鼎非流通股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的四十八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在上述承诺的禁售期内,青海重型的持股变动数量达到青海华鼎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若违反禁售和限售条件而出售其所持有青海华鼎股票,青海重型愿意以出售股票的全部所得,划入青海华鼎账户归青海华鼎全体股东所有。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注:本次股改前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分别为15660万股和18685万股。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21日(星期四)。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12月2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12月25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青海华鼎”,股票代码“600243”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说明:G日为改革方案实施后复牌首日。
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的四十八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以上数据是依据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股本数据编制,如果未来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则需进行相应的调整。
八、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71-6249618
联系传真:0971-6249617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1号昆仑壹号大厦A座8层
邮编:810000
2、财务指标变化
公司2006年中期每股收益为0.0341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5660万股增加至18685万股,按新的总股本计算的公司2006年中期每股收益为0.0286元。
九、备查文件目录
1、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文件及决议公告。
2、北京泰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