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
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将于近期刊登,2006年12月18日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2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14日至2006年12月18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9:30-11:30、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天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19人,代表股份共321055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6%。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共25988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6.79%。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11人,代表股份共6117576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3.70%,占公司总股本的8.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06人,代表股份共11264252股(其中委托董事会投票的股东597人,代表股份10970552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2%,占公司总股本的1.59%;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3305人,代表股份49911515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18%,占公司总股本的7.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方案全文详见公司2006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五、提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1055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5.46%,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为 61175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6%。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情况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303693120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94.59%;
反对票17277847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5.38%;
弃权票84800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0.03%。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59880000股,占参加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参加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4381312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71.62%;
反对票17277847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8.24%;
弃权票8480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14%。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三)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出席会议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省至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新颖
3、结论性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程序、授权委托内容及董事会代为投票的程序等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会议原始资料、会议通知、法律意见书等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S青纸 编号:2006-02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12月13日发出通知,2006年12月18日在福建省沙县青州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8人(董事林剑先生、陈守勤先生因事请假;董事周立成先生因事请假,委托刘天金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内容如下:
同意吴冰文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董事长刘天金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徐宗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对吴冰文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所做的成绩与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简历:
徐宗明:男,43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省青州造纸厂化验检查科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质量管理处副处长、工程师,生产调度处副处长、处长,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兼造纸一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经理、技术中心副主任、板纸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证券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S青纸 编号:2006-02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上披露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暨关于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6-018),公司董事会定于2006年12月31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和更换公司监事等议案。
2006年12月19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 (合计股份2598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79%)提交的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2006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承诺事项,特向将于2006年12月31日召开的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临时议案,即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请予以提交,并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审核,认为提案人身份及提案程序合法,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9日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聘任徐宗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就其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法定程序;
3、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独立董事: 余建辉
刘 雄
陈淑如
李沉浮
2006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