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打非”
2006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封一)四是大多涉嫌多项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巨大;五是投资者多为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社会困难群体,承受损失的能力和心理承受力较脆弱。目前,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任务十分艰巨,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长效机制。
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执法合力。目前,北京、上海等地方人民政府为加大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力度,先后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执法部门参加,为有效遏制本地区非法证券活动蔓延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打击非法证券活动贵在各相关职能部门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协调配合。
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要明确政策界限,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一些不法公司或个人常常以股东转让股份不属于发行股票为幌子,向社会公众兜售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该类违法行为属于《证券法》规定的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今年8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潘学成、韩枫等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这个案例对目前各地司法机关审理该类案件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同时也正告违法犯罪分子,不要心存侥幸,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终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还要加强舆论宣传,提高投资者防骗识骗能力。
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要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按照《通知》要求,证券监管部门要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规定,尽快研究制订有关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规定,建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体系,压缩非法证券活动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