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6]122号)精神和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现将2007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休市期间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休市3天(2007年1月1日—3日)
1、2006年12月29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6年12月29日,资金交收日为2007年1月4日。
2、2007年1月4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6年12月30日-2007年1月4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7年1月4日,资金交收日为2007年1月5日。
3、2006年12月27日、28日、29日发生的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7年1月4日、5日、8日。
二、春节休市5天(2007年2月17日—25日,双休日除外)
1、2007年2月16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7年2月16日,资金交收日为2007年2月26日。
2、2007年2月26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7年2月17日—2月26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7年2月26日,资金交收日为2007年2月27日。
3、2007年2月14日、15日、16日发生的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7年2月26日、27日、28日。
三、“五一”休市5天(2007年5月1日—7日,双休日除外)
1、2007年4月30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7年4月30日,资金交收日为2007年5月8日。
2、2007年5月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7年5月1日—5月8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7年5月8日,资金交收日为2007年5月9日。
3、2007年4月26日、27日、30日发生的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7年5月8日、9日、10日。
四、“十一”休市5天(2007年10月1日—7日,双休日除外)
1、2007年9月2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7年9月28日,资金交收日为2007年10月8日。
2、2007年10月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7年9月29日—10月8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7年10月8日,资金交收日为2007年10月9日。
3、2007年9月26日、27日、28日发生的B股交易,上海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7年10月9日、10日、11日;深圳市场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7年10月8日、9日、10日。
请各结算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