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休市安排的通知
2006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各会员单位:
根据证监会《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6]122号)精神,现将2007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休市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元旦:2007年1月1日(星期一)-1月3日(星期三),休市3天,1月4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
春节:2007年2月17日(星期六)-2月25日(星期日),休市5天(公休日除外),2月26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五一”:2007年5月1日(星期二)-5月7日(星期一),休市5天(公休日除外),5月8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十一”:2007年10月1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日)休市5天(公休日除外),10月8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二、有关清算事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进行。
三、为保证节后交易的正常进行,本所将于2007年2月25日(星期日)、2007年5月7日(星期一)和2007年10月7日(星期日)9:30至12:00提供交易系统联调测试环境。
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