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年12月22日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1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2月19日、12月20日和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院长远天地大厦C座2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张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484,850,997股,其中流通股股份总数205,095,495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800人,代表股份312,199,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9%,其中,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798人,代表股份61,145,11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9.81%,占公司总股本的12.6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
1、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人,代表股份251,054,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6人,代表股份1,000,4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49%,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人数792人,代表股份60,144,71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9.33%,占公司总股本的12.4%。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需要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议案,除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已获得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及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许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