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暨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12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信托计划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在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建设的磨料磨具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磨料磨具产品的生产规模扩大后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委托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发行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其中一年期的信托计划陆仟万元,两年期的信托计划陆仟万元,平均年利率为6.1%(含手续费等一切费用)。
公司本次发行的信托计划由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费为信托计划发行金额的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7年1月8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
(二)、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议题:审议《关于发行信托计划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到2007年1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
4、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7年1月5日上午9:00时至下午4:00时;
(2)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南定车站街6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及公司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