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4,8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06年12月21日完成。根据初步询价的结果,经发行人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6年12月25日9:00-15:00 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于2006年12月25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上述发行的有关事项在《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下网上发行公告》”)中说明,该《网下网上发行公告》刊登于2006年1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配售的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9:00-15:00,网上发行的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9:30-11:30、13:00-15:00。
现将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询价对象的组织情况
在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2006年12月20日至2006年12月21日),国信证券相继在深圳、北京举行了推介会。截止2006 年12月21日17:00时,国信证券共收到66家询价对象的报价,其中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8家、证券公司28家、财务公司6家、信托投资公司8家、保险公司5家、QFII 1家。66家询价对象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经统计,上述询价对象报价的全部区间为:14.00元/股—29.98元/股。
二、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发行人和国信证券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最终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4,88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定价配售数量为97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数量为3,90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最终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69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4.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网下配售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06年12月25日9:00-15:00 接受配售对象的网下定价申购。本次网下配售的价格为20.00元/股。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全额缴付申购款,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6年12月25日16:00之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只有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名单见刊登在200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2006年12月25日15:00前划出申购资金,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配售对象的名称和“莱宝高科申购资金”字样)。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6年12月25日16:00时之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在此时间后到达的申购款视为无效。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四、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根据刊登于200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网下网上发行公告》实施。
网上发行日为2006年12月25日,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价格为20.00元/股。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 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大厦20层
电 话:0755-82130556、82130572
联 系 人:龙涌、徐峰、张小奇、张闻晋、孙金男、王晓娟
网 址:www.guosen.com.cn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2月22日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