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1日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6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批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89.04万元。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批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时,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提前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承诺将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资金及时、足额将募集资金归还至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06-00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截至募集资金到位日前,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89.04万元,于2006年12月11日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预先已投入资金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鲁天恒信审核字[2006]第1110号《专项审核报告》,并经公司保荐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同意,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保荐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郝群、杨林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东方海洋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东海证券作为保荐人,同意东方海洋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以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的审核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3日
附件: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件发行字[2006]10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5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7.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8,405,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14,083,701.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4,321,289.20元。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鲁天恒信验报字[2006]108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及募集资金管理的信息披露作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首先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针对使用部门或实施单位使用募集资金,实行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总监或总经理签批、会计部门执行的程序,凡超过计划或预算范围的,必须报董事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保荐代表人可以凭其合法身份证明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三、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水产品加工贸易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经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登记备案并取得了山东建设项目的登记备案证明(登记备案号:0500000216),投资项目投资估算及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1、加工贸易区建设项目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资项目中加工贸易区承诺投资额10853.20万元, 截至2006年11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项目338.62万元。
2、冷藏物流区建设项目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资项目中冷藏物流区承诺投资额7046.80万元, 截至2006年11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项目6789.10万元。
3、其他费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费用投资额3900.00万元, 截至2006年11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征地费等其他费用1261.32万元。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06-00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44,321,289.20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于2007年2月28日前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通过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财务费用100万元左右,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时,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提前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承诺将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资金及时、足额将募集资金归还至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公司保荐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郝群、杨林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东方海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没有超过6个月。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保荐人同意东方海洋本次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