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6年12月19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2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公司由于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关于2006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开发贷款,期限2年,用于公司位于宝安区115区的“中粮·澜山”(原名“宝翠山庄”)地产项目的开发,并由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叁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宝安福安实业有限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市宝安福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大洋开发区的开发与管理,公司持有其56%的股权。福安公司截止2006年10月31日,总资产29058万元,负债总额16810万元,净资产12248万元,经营情况良好。现因经营发展需要,福安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期限为壹年的捌仟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并向公司申请为其提供担保。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福安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期限为壹年的捌仟万元人民币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2006年12月22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79%。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