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于2006年12月15日发出,会议以于2006年12月22日在湖南吉首市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波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清收大股东欠款的议案》。详见同时公告的清欠公告。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聘任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向中皇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问题,公司拟向中皇有限公司借5000万元流动资金,中皇有限公司不向公司收取资金成本,期限为六个月,到期由公司一次性偿还。
四、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因工作变动原因,樊耀传先生、刘建新先生、付光明先生、黎楚定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董事会审议:
1、同意樊耀传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2、同意刘建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3、同意付光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4、同意黎楚定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五、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关于提名王新国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新国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六、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关于提名赵公微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赵公微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七、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关于提名夏心国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夏心国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八、经公司董事长杨波先生提名,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聘任夏心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九、经新聘任的总经理夏心国先生提名,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聘任吴晓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提名王新国先生、赵公微先生、夏心国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事宜须提交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7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附:王新国先生、赵公微先生、夏心国先生、吴晓萍女士简历。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12 月22 日
附:个人简历
王新国先生: 1951年2月出生,北京市人,大学学历,经济师。1981年至1989年在商业部任职。1989年3月至2000年3月在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历任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2000年4月开始担任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总经理,2005年担任中皇公司董事长。现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会长。
赵公微先生: 1955年出生,国籍中国,经济学学士,经济师。曾任商业部副食品局主任科员,中糖酒类销售公司经理等职。现任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皇公司董事。现兼任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
夏心国先生:1955年出生,国籍中国香港,有美国长期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香港国际机场免税店有限公司董事、经理,香港皇权集团董事、总经理助理,中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香港皇权集团中国部总经理,中皇有限公司董事。
吴晓萍女士:1953年出生,大专文化,国家级白酒评委,国家白酒生产许可注册审核员,九届全国人大代表。1971年在泸州曲酒厂参加工作,历任泸州老窖酒厂一车间化验员、酿酒工(烤酒匠)、车间办公室工作人员。1976年始历任尝评员、尝评组组长,泸州老窖酒厂生产科副科长、勾储科科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勾储车间主任、酒体设计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产品技术质量总监等职,出任国家白酒高级技能考评员。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12 月22 日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S酒鬼酒 公告编号:2006-60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时 间:2007年1月9日上午9:30,
地 点: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方 式:现场开会、累积投票制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名王新国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提名赵公微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提名夏心国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7年1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股东参加会议,请于2007年1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或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表决时需提交上述文件的原件。
股东大会接受现场委托。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文生 易尧江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416000
电 话:(0743)8312079
传 真:(0743)8312178
费 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2、 所有议案具体内容。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2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至:
委托指示: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股票简称:S酒鬼酒 股票代码:000799 公告编号:2006-61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收大股东欠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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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6年9月30日(三季度报告披露):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成功集团)占用公司资金15803.24万元,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湘泉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1223.90万元。两项共计17027.14万元。
公司通过强化清收措施,认真核实账务,本着对公司和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采取各种方式清收欠款,清欠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具体如下:
一、关于清收成功集团欠款
1、经公司与欠款方核对账务,原挂成功集团的有509万元欠款应更正为应收其他方欠款,不属成功集团欠款,有84.51万元属本公司应承担的司法诉讼费。因此共调减成功集团593.51万元欠款。
2、原由成功集团出资而实为酒鬼酒公司支付的凤凰万寿宫项目投资款350万元,改记公司应收凤凰万寿宫方面款项350万元。
3、公司收到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06)州法执字第10-4号民事裁定书,因法院在处置广东发展银行深圳福华分行申请冻结的酒鬼酒公司2700万股法人股和上海浦发行广州分行申请冻结的酒鬼酒公司1200万股法人股过程中,原股权持有人成功集团给予了必要的配合与支持,依据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05)州民二初字第16号民事调解书有关约定,裁定公司承担股权处置的亏损2859.72万元,其中:处置广东发展银行深圳福华分行申请冻结的2700万股股权损失2322万元[2700万股×(2.10-1.24)]、处置上海浦发广州分行申请冻结的1200万股股权损失537.72万元[1200万股×(2.10-1.6519)]。因此应抵减成功集团占用资金2859.72万元。
4、公司已收到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2006)州法执字第10-5号民事裁定书(申请执行人为酒鬼酒公司,被执行人为成功集团和湖南成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裁定如下:(1)用已经北京中宝信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湖南成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抵偿被执行人所欠申请执行人酒鬼酒公司资金11955.28万元;(2)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的宗地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长沙大道(原雨花大道)大桥村段南侧,总面积为41701.01平方米。
评估资料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06年12月31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此事项。股东大会通过后将及时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此项工作完成后,清收成功集团欠款工作才完结。
二、清收湘泉集团及其关联方湘泉大酒店欠款
通过双方核对并调整账务,共调减湘泉集团关联方湘泉大酒店670.8万元欠款,冲抵本公司原欠付对方的有关费用。由于湘泉集团已实施破产,经公司与清算小组衔接,预计湘泉集团无清偿能力,所余553.1万元欠款公司将全额计提坏帐准备。
综上一二项所述,除成功集团拟以其拥有的位于长沙市雨花区41701.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抵偿其占用的公司11955.28万元资金事项仍需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无其他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2日
股票简称:S酒鬼酒 股票代码:000799 公告编号:2006-62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经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就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拟与资产收购、出售相结合,经有关部门同意,本公司从2006年12月25日起停牌,直至本公司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按规定复牌,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于尚未最终确定,仍存在取消股权分置改革或者长期无法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可能性,因此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可能较长。本公司将积极与有关非流通股股东沟通,争取尽快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在指定报刊上的信息披露。若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本公司股票将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12月24日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清收大股东欠款的独立意见
通过强化清欠措施,公司清收大股东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对此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通过公司财务部门与成功集团核对账务、调查取证,共调减成功集团欠款943.51万元,这部分账款属应收其他方款项,不属于应收成功集团欠款。
2、依据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05)州民二初字第16号民事调解书有关约定,裁定公司承担股权处置亏损2859.72万元,因此应抵减成功集团占用资金2859.72万元。
3、依据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2006)州法执字第1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成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其所拥有的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长沙大道大桥村段南侧、总面积为41701.0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抵偿所欠酒鬼酒公司的11955.28万元资金。此事项应提交 2006年12月31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应及时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此项工作完成后,清收成功集团欠款工作方可完结。
4、通过核对账务,共调减湘泉集团关联方湘泉大酒店670.8万元欠款,冲抵本公司原欠付对方的有关费用。由于湘泉集团已实施破产,经公司与清算小组衔接,预计湘泉集团无清偿能力,所余553.1万元欠款公司应全额计提坏帐准备。
5、在清欠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柳思维 张亚斌 曾尚梅
2006年12月22日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王新国先生、赵公微先生、夏心国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提名王新国先生、赵公微先生、夏心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有效,无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行为。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柳思维 张亚斌 曾尚梅
200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