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6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现发布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12 月29 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2月27日-12月29日当中的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召开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三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22日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表决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包括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何一种表决方式
7、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2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2)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8、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两次股东大会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12月12日、2006年12月25日。现为第二次提示公告。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改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6年10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投资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同时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本次会议涉及股权分置改革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1。)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如下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1、股权分置改革热线电话:028-85146209、028-85146207
2、传真:028-85146209
3、电子信箱:jx600109@163.com 600109pqj@163.com
4、通过发放征集意见函、走访机构投资者等其他方式组织双方沟通。
五、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06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携带相关证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3楼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6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的所有股东。
2、征集时间:截止2006年12月28日17:00。在2006年12月28日17:00之前,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有效,逾期作弃权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2006年12月28日17:00之前送达董事会办公室,视作弃权。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详见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收件人:彭秋锦、蒋希
电话:028-85146207、028-85146209
传真:028-85146209
2、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成建投"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指示如下: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06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