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委托)投资概述
为适应市场需要,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公司在多次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在涪陵李渡工业园投资1.5亿元新建年产1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2007年底新建工厂将投入使用,一期工程形成年产5万千升优质淡色瓶装啤酒的生产能力。
公司于2006年12月22日与涪陵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并将于近期与涪陵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重庆市涪陵区投资1.5亿元新建啤酒生产线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以上议案。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华 正 兴
注册资本: 28637.349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石杨路16号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5亿元,项目总规模为年产能10万千升啤酒。其中,计划项目第一期自项目用地交付之日起的一年内建成投产,规模为年产能啤酒5万千升,预计投资8500万元;在啤酒实际产销规模达到第一期产能的70%后,将进行该项目第二期扩产技改,达到年产能啤酒10万千升的规模。
该项目启动后,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组建分公司,成为公司又一个实行异地直接管理的、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但应进行独立核算的啤酒生产厂。
四、对外(委托)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在符合啤酒生产经营条件的前提下,涪陵区人民政府将位于重庆市涪陵李渡工业园区内约130亩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提供给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重啤涪陵项目建设用地,在工业园区交付该宗土地的同时,支付该宗土地总价金的50%,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时支付余下的50%。
2、为支持项目的顺利建设和快速发展,涪陵区人民政府将重啤涪陵啤酒生产项目列为涪陵区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支持重啤涪陵项目享受三峡库区的相关优惠政策,并全力配合重啤进行项目投资建设,办理有关项目建设的审批手续。
五、对外(委托)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重庆市涪陵区为重庆第二大工业城市,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优势和水、陆交通优势,经济发展速度和啤酒消费市场增长较快,公司在在涪陵投资1.5亿元新建年产10万吨啤酒生产线(其中一期工程投资8500万元)是巩固重庆本土市场、强化品牌战略、满足市场消费、降低公司啤酒运输成本,增加公司利润来源的需要。
该项目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后,预计实现啤酒销量5万千升,实现销售收入8500万元,实现利润600万元,预计投资回收期7.2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项目投资协议书
2、公司四届二十次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在重庆市涪陵区投资1.5亿元新建啤酒生产线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的决议。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