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第C005版、《上海证券报》第27版公告会议通知,于2006年12月25日9时在“平高宾馆”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海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212,235,420股,占平高电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5,173,697股的58.12%,其中非限售流通股股东(代理人)登记和出席2,285,420股。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增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赞成212,235,42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同意增补董增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增平先生简历附后)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林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赞成209,95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同意增补林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林凌先生简历附后)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委托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半牧先生出席见证,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
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若干规定》、《网络投票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