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有偿出让采矿权970宗
2006年1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于祥明
昨天,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今年内蒙古自治区有偿出让探矿权156宗,成交价款1.5亿元,有偿出让采矿权970宗,成交价款1.5亿元。并且,今年内蒙古已征收矿业权价款和使用费达15.6亿元,超过历年征收总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白盾表示,由于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双轨制”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地矿工作新体制正在建立。
白盾表示,目前内蒙古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基本完成,治散工作进展顺利,治本工作正全面展开。在全面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重点矿种、重点地区、重要成矿区(带)等勘查规划,以及17个矿区的矿业权设置方案。计划到2007年年底,全面完成所有矿种的资源整合工作,到2010年,全区煤炭生产企业控制在200家以内,矿井总数控制在400家以内,资源回收率提高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