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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电
记者日前从中央纪委、监察部了解到,近一年来,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3376件,涉案金额达37.66亿元。而截至10月底,全国自查自纠上交款项计4.1亿多元。
“查办案件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环节,是检验专项治理是否取得实效的主要标志,也是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
1/5案件涉及公务员
据统计,从2005年8月至2006年10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3376件,涉案金额达37.66亿元。
其中,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3128件,占案件总数的23.4%;涉案金额9.68亿元,占总金额的25.7%;涉及厅(局)级干部71人、县(处)级干部543人。
自查自纠上交4.1亿
今年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全面展开以来,截至10月底,全国自查自纠上交款项计4.1亿多元。
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个重点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九个方面,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者自查相结合。
据悉,目前自查自纠工作已进入整改阶段。全国纳入自查自纠的企事业单位有260多万个。
医务人员“上交”2.4亿元
记者日前从国务院纠风办了解到,2006年以来,各级监察机关、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2535个,涉及金额6.06亿元。医务人员上交“红包”、提成2.4亿元。
同时,医疗机构诊疗、用药和收费行为逐步规范,各地正在推行医疗机构间大型设备检查、化验“一单通”、医院院务公开等办法。
7.4万项规章制度防商贿
针对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006年以来,全国共制定有关规章制度7.4万多项,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得到稳步推进。
比如,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探索建立新药注册与价格审批联动机制;保监会修订了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解决了长期困扰保险业的代理手续费比例问题等等。
另外,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正在修改反垄断法(草案),研究提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的修改意见,并抓紧起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说,不少企业还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完善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经营管理制度,制定了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加强了对经营管理和财务销售等重点人员的监督。
据了解,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紧构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200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扩大和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范围;2006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又通过了反洗钱法,为有效发现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防止违法资金转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