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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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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大中等收入者须从制度入手
    2006年12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魏也

      

      12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举行了200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暨《社会蓝皮书》发布会,《社会蓝皮书》的主编李培林教授指出,收入差距在扩大,最高20%的人口与最低收入者,实际上收入差距达到了18倍左右。而且这种差距在向纵深发展。除了收入以外,财产的差距比收入扩大得还要快,收入差距达到了70多倍。

      伴随社会差距拉大还滋生出另外一种现象,即社会经济地位认同普遍偏下。2003年全国调查显示,已经有所偏下,2006年偏下的情况更加严重,大概有50%多的人认为是下层或者是中下层。透过这一现象不难发现,在我国,中等收入者依然没有成型。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院长李强教授通过分析认为,中国的总体社会结构既不呈“橄榄型”也不呈“金字塔型”,而呈现为一个倒过来的“丁字型”的社会结构,“这是一种紧张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处于一种很强的张力之中,社会矛盾比较容易激化,社会问题和社会危机比较容易发生。

      最理想的状态是中等收入者占据多数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中等收入者身处富裕阶层和贫困阶层之间,能起到缓冲作用,是社会的“稳定器”。中等收入者是稳定的消费群体,有利于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并且,中等收入者占主导的社会,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会大大增强。有研究者就曾发现,当美国和日本遇到同样的经济危机时,美国的商场一片萧条,而日本商场则相对平稳,原因就在于日本的中等收入群体庞大,有“一亿皆中流”的说法,日本而也因此成为世界上经济非常发达、贫富差距却非常小的国家。

      但是,我国中等收入者不仅人数较少,而且“易碎”。鉴于这种状况,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收入分配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以构建“橄榄型”的财富结构。笔者认为,“橄榄型”的社会结构并非一蹴而就,必须逐步构建起一个公平、合理、公正的制度,为中等收入者的培养搭建一个最重要的制度平台。

      中共中央党校2006年春季学期进修一班学员的一项课题研究成果指出,目前中国收入分配相当不均,更为严重的是起点不公平。起点的不公平等于在事实上剥夺了一部分人通过公平竞争获取财富的机会,使贫者更贫,富者更富,使我国社会结构继续远离“橄榄型”而强化“丁字型”。

      而所谓的起点不公,很大程度上就是制度的原因。比如,垄断企业凭借垄断地位不断向社会转嫁成本,通过损害公众利益牟取私利,造成垄断行业的职工收入高出社会平均水平5-10倍。同时,由于垄断企业不断推动垄断产品价格的上涨,抬高许多企业的生产成本,导致这些企业的利润大为削减,一些个体户更是因此消亡,严重制约了中等收入人群的扩大。

      再比如,一些权力拥有者,利用公权力牟取私利,并且通过权力将家属、亲戚安插到重要位置,与之一起分享权力带来的好处,借助权力暴富,加剧了贫富差距的拉大,制约了中等收入者的发展。而且,由权力造成的贫富差距更容易引起民众的不满和愤怒。《社会蓝皮书》的主编李培林教授就指出,当问到群体之间最容易发生冲突的时候,“大家认为是干群之间”,这一矛盾很大程度是权力因监督缺位被用于牟取私利的因素。

      同时,由于社会保障体系未能建立,中等收入者因病返贫等现象就难以避免。

      因此,我们需要构建一个公平的制度,从起点上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使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合法劳动获取财富,人人都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获取机会,这既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提高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也有利于中等收入者的发展、壮大,有利于“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