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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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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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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6版:信息披露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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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2006年12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码:临2006-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将召开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内容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07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时下午—16时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

      会议地点: 上海市海防路429弄100号一号楼四楼。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月29日-2007年1月31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月29日-2007年1月31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07年1月22日

      4、会议方式: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A股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7、提示性公告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提示性公告,二次公告时间分别为2007年1月15日,2007年1月24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7年1月22日下午3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流A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9、登记办法:

      (1)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如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以寄出邮戳为准)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29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书面通讯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869号7楼

      传    真:     021-52138586

      邮    编:     20041

      (2)现场登记时间:2007年1月26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登记地点: 上海市吴江路158号中创大厦底楼大堂

      10、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12月18日起停牌并进入股改程序,2006年12月29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相关材料,公司股票最晚于2007年1月10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7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A股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7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11、A股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1) A股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A股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A股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A股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A股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A股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本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A股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①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②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③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④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 A股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①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②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③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A股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12、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沟通:

      为了保证及时广泛地了解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及信息,开开实业自董事会公布股改方案之后,将通过股改电话热线、股改董秘信箱、公司网站等渠道与广大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沟通形式:为了保证流通A股股东更有效地了解公司的对价方案及公司的投资价值,真正实现在沟通基础上的“共识、共赢”,开开实业非流通股股东将通过现场走访、热线电话等形式与广大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1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月29日-2007年1月31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②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的投票代码:738272 投票简称:开开投票

      ③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申报                     价格

      开开实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代表意向

      买入     738272    开开投票     1.00元        1股     同意

      买入     738272    开开投票     1.00元        2股     反对

      买入     738272    开开投票     1.00元        3股     弃权

      14、其他事项

      ①出席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②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2007年1月22日)起连续停牌。 若公司本次股改方案经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③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④联系方式:上海市南京西路869号7楼

      电话: 021-52138586

      传真: 021-52138586

      联系人:黄伟康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