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118297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8%。本次会议的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永强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张党路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由本公司受让金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海天生化”)51%股权的议案
通过本次股权受让行为,海天生化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目前在建100万吨/年纯碱项目。纯碱是重要的工业原料之一,广泛应用于玻璃、日用化学、化工、搪瓷、造纸、医药、纺织、制革等工业部门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纯碱行业是我国化工行业中唯一一个以大型企业为主体的行业,呈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 该公司项目产品方案为优质低盐重质纯碱40万吨/年,普通重碱40万吨/年,普通轻质纯碱20万吨/年。
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使得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公司产品差异化战略的实施将使公司对生产原料———纯碱特别是重质纯碱的需求将不断扩大,纯碱的价格波动将对产品毛利率乃至公司的盈利水平有较大的影响。向公司上游行业延伸以完善产业链是公司保持成本优势、强化核心竞争力的主要途径之一。
通过本次受让海天生化股权,公司获得了主营业务浮法玻璃发展需要的重要原材料资源的控制权,降低了公司经营风险。同时,海天生化100万吨/年纯碱项目投产后也将成为公司今后重大的利润增长点,有力地促进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成为纯碱产业、高档玻璃上下游一体化运营的公司,产品差异化战略得到进一步贯彻,有利于不断塑造和增强公司在未来行业竞争中的竞争优势。
本次受让海天生化51%股权价格确定依据为截至2006年11月30日海天生化经审计的净资产,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大信审字(2006)第0674号审计报告,截至2006年11月30日海天生化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0541.64万元,负债34366.56万元,净资产6175.08万元,本公司以3149.29万元受让金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天生化51%的股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398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600T/D防紫外线玻璃生产线项目产品方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调整公司产品结构,增加企业产品品种,较好的贯彻公司差异化战略的实施,公司拟对600T/D防紫外线玻璃生产线项目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即保持投资总额不变,产能不变的原则,将原生产线产品方案调整为生产可用于节能玻璃的优质浮法玻璃原片。该产品主要为金晶(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节能玻璃生产线提供原片(该生产线共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产能300———400万平米,两期合计1000万平米,折合300万重量箱),将逐步消化该生产线的产能。
表决结果:同意118297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张党路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