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资金占用清欠进展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与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资金占用清欠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1、控股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华通置业公司分别占用的2,658,190.25元和33,000元已于2006年6月底全部偿还完毕。
2、控股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中房天津公司占用的3,726,765.13元已于2006年12月28日以现金偿还完毕。
3、公司原大股东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因重组时遗留的资金占用总额为174,398,212.03元。根据本公司与原大股东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约定,用依法处置上海唯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22%股权款抵偿,不足部分由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继续承担。经本公司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经过公开竞价以1.355亿元拍得以上股权。从以上拍卖款中扣除公司垫付的执行费、股权拍卖费用后抵偿欠款,原大股东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仍欠本公司48,942,899.63元。
本公司在多次要求原大股东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按《和解协议》履行承诺仍未能解决清欠的情况下,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于近日收到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公司的申请对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相当于48,942,899.63元的资产进行了查封、冻结。同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了本公司持有的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为以上诉讼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公司将密切关注此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起诉状
2、案件受理通知书
3、民事裁定书
以上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