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在成都望江宾馆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或董事授权代表9人,副董事长叶建桥先生因出差未出席会议,5名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吕道斌先生主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了《关于投资汶川县板子沟电站的议案》。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金额102万元,占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1%。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开发板子沟电站。
3、通过了《关于坏帐核销的议案》。
原则同意公司对表明无法收回的已进行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款项,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作坏帐核销处理。
4、通过了《关于投资小金四姑娘山旅游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原则同意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20万元投资小金四姑娘山旅游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占该公司60%的股份;小金县人民政府出资280万元,占该公司40%的股份。
5、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S岷电 编号:2006-039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月16日上午10:00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2号望江宾馆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重大提案
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会议时间:2007年1月16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2号望江宾馆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1月1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出席人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301号(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07年1月11—12日上午9: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办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301号(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830
联系电话:028—87292621
传 真:028—87292893
联 系 人:肖劲松、蒲正斌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自理,会期一天。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